“鸡爪、薯片、牛奶、巧克力……,最近,杨浦区的一些超市经营人员意外地发现,自家超市里售出的这些食品竟被举报是过期商品,消费者还要求大额赔偿。近日,杨浦警方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蓝先生是海州路上一家超市的经营人员,6月11日下午,他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电话中,一男子声称在其超市内买到了过期商品。在加了对方微信后,蓝先生收到了男子发来的过期商品——6包山椒凤爪的照片。从照片中反映的保质期来看,这些商品确实是过期了。而且,男子还提供了超市的收银小票,显示其是6月9日下午来超市购买了这些商品。
考虑到微信里无法详细了解情况,蓝先生便让对方带着商品到超市来进行处理,并承诺如果确实是超市出售了过期食品,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可没想到的是,该男子直接提出数千元的赔偿要求。在被蓝先生拒绝后,男子当即扬言要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得知会被举报,蓝先生调阅了店内的监控录像,发现6月9日下午,确实有人来购买过这些商品。但细看该男子提供的照片,他却发现这6包凤爪与其店内货架上的凤爪货号不同。蓝先生随后通过微信群向其他超市业主进行提醒,没想到好几个其他超市的经营人员都表示,最近也碰到以买到过期商品为由进行“索赔”的事情。蓝先生于是立即向杨浦警方进行报案。
接报后,杨浦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阅监控录像,民警发现近期有两男一女三名人员,在地区数家超市、便利店出没,并购买薯片、牛奶、饼干等食品。随后,这些超市的经营人员便接到了所谓买到过期商品的“索赔电话”。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确认这些“过期商品”并非是涉及的超市、便利店正常出售,而是这三名人员私自带入。
6月20日下午,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在杨浦区黄兴路将刘某、姜某翔、姜某等三人抓获,并在其暂住地缴获大量过期商品。
到案后,刘某等人如实供述了将过期商品带入超市,并伪装成超市货品再进行购买后,以出售过期商品对经营人员进行“索赔”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姜某等3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杨浦警方提醒便利店、超市经营人员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日常对货架、商品加强监管,经营中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应通过正规合法渠道解决。
作者:何易
编辑:汪荔诚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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