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燃气助动车报废回收工作将于7月31日截止,今天(7月9日)距离截止日期还有3周。据了解,8月1日起,燃气助动车集中和临时回收点均将关闭,不再办理回收业务,停止发放回收费用;相关管理部门将对加气站点违规供气和充装钢瓶、燃气助动车违规改装及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持续进行查处。
市交通委提示,请尚未办理燃气助动车报废的车主,尽快将燃气助动车整车(含钢瓶)送至集中或临时回收点,现场交验车辆和本人身份证件,办理回收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目前,本市5个集中回收点,各相关区的临时回收点均在正常办理回收业务。其中,5家集中回收点为:上海真南油气有限公司(真南路2219号)、九环杨煤液化气汽车加气有限公司(国权北路65号)、上海昆仑新奥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沪太路加气站(沪太路857号)、上海上南加气有限公司(上南路3519号)、上海中油爱使华浦加气站有限公司(龙吴路2455号)。具体规定和回收点信息可登录上海交通网(http://www.jt.sh.cn),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
作者:张晓鸣
编辑: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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