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吃饭或者在街边买杯奶茶,能用手机扫二维码支付,甚至“刷脸”买单;海外“买买买”也可以用手机支付……这些如今司空见惯的消费场景背后,也要防范金融信息风险。在昨天(15日)举行的“3.15上海金融信息安全论坛”上,与会专家建议企业提高对信息安全建设的重视度,进而推动金融信息产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会长、东软集团副总裁邢波表示,互联网技术现已渗透和应用到金融信息行业的各个领域,行业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潜在的信息安全风险,而风险来源和威胁手段也变化多样:木马欺诈、恶意程序、钓鱼网站等安全威胁,令消费者面临信息泄露、账号被盗、财产受损等诸多风险。这些信息安全隐患的产生,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行业的发展进程。
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明确了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
与会专家建议,对非法金融业务“打早”、“打小”,赋予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分级应急处置的权限,发现违法活动苗头时,及时用技术手段锁定并处理,避免酿成重大危机。建议完善统一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框架,防范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业务风险。
新技术的运用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但风险传播的速度也在加快,同时种种网络金融独有的问题也开始暴露,例如网络安全、个人隐私、数据滥用等,这些对金融安全构成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应该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文:张晓鸣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戎兵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