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看来,人文学科是一种日益丧失力量和地位的职业。阐释性的人文学科所倡导的专注而诚恳的阅读,会给人类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这样的阅读能否代表或生成一种伦理规范?本书汇集了一群杰出的学者和知识分子,探讨人文学科对于公共伦理的承诺。他们的交流表明,人文学科中的阅读训练应当被引入公共领域:在一个思维和心灵日益被操纵的世界里,批判性地阅读席卷我们的社会、政治和文化信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必要。
彼得•布鲁克斯(1938— ),美国文学理论家、耶鲁大学比较文学斯特林荣誉教授、普林斯顿大学比较文学及人类价值研究中心安德鲁·W.梅隆学者,2003年曾入选美国哲学学会。研究领域跨越英法文学、法律与精神分析。著有《身份之谜》《亨利·詹姆斯去巴黎》《写实主义的视角》等。
希拉里•杰维特,持有耶鲁大学比较文学博士学位和本杰明·卡多佐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在耶鲁大学和布朗大学讲授文学理论,并在纽约从事法律工作。帮助协调普林斯顿大学“公共领域中的人文学科”论坛,统一全书并承担了编辑事务。
哈佛大学瓦尔特·卡博特(Walter M. Cabot)美学与价值理论教授
何谓文学的道德力量?它能消减伤害的举动吗?如果能,文学在哪些方面不负此望?所有这些问题,首先取决于另一问题:有什么能消减伤害?
在《人性中的善良天使》(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一书中,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指出,过去的五千多年里,暴力的诸多形式已经偃旗息鼓。在这一历史长河中,他挑出来尤加审视的是17世纪下半叶到18世纪上半叶这一百年,百年间一系列暴行——处决女巫、囚禁债务人、虐待动物、虐待人类、判死刑、奴役同胞——突然废止了,尽管并未灭绝。
为了解释“日常情感的彻底变化”如何导向“对苦难的感同身受”,以及人道主义革命中出现的保护性法律,平克主张,法律改革是人们识文断字的能力日益提升的产物。书籍销量的惊人增长立即带动了改革(例如,在英格兰,17世纪每十年出版的书籍不到500种,18世纪每十年出版物却已达到2000种,而在19世纪这一数字则是70002),催生改革的还有上升幅度同样惊人的识字率,至17世纪末大多数英国人都具备了读写能力,进入18世纪末的法国人也是如此,丹麦人、芬兰人、德国人、冰岛人、苏格兰人、瑞典人、瑞士人到19世纪末也大多能掌握文字了。
平克挑出了一种特别的阅读形式和一种特别的书籍,即小说——尽管我们看到,诗歌的出现远远早于小说,其特质对于文学减轻伤害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平克巧妙地引用了历史学家林·亨特的著述,令人信服地描绘了畅销书对人们的影响,如理查逊的帕梅拉和卢梭的朱丽,使我们以想象的方式进入了其他人的生活,包括那些没有社会权力的人:女人、仆人和儿童。平克给出了一幅人类精神生活在识字革命前后的对比画面:“乡村和家族的狭窄世界,仅靠五官感知便触手可及,所获信息单凭一个内容提供者——教会,让位于五花八门的人群、地方、文化和观念。”
平克在《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中展示的图表
如果我们假设(基于极不完备的证据)文学确实有助于消减伤害——不仅在人道主义革命期间,也在其他时代发挥作用——那么,文学的哪些属性可以对此做出解释?我们旋即想到三个方面:它能移情,它倚重商榷性的思维,它有美感。因为移情对文学而言如此重要,它被捍卫、怀疑、斥责和赞美了无数次。尽管它还值得被验证无数次,我在此却不赘述,只是提请注意:通过“移情”,亨特和平克——在我看来是对的——不是指文学能够使我们同情某个虚构之物(诚然,文学当如此),而是指文学能够锻炼和强化我们的认知,令我们认识到世界上还有其他的观念,并使这种认知成为一种强有力的精神习惯。如果在足够多的人群中产生了这种认知,那么就会出台法律反对伤害他人,此后它所传达的禁令会成为独立自主的,可脱离感性而存在。文学说:“想象帕梅拉,她免于被伤害的权利对你来说会是不言而喻的。”法律说:“我们不关心你有没有想象力;不论你能不能想象帕梅拉,你都不得伤害她。”
小说可以唤起读者的移情能力,其来有自。它预示于文学得以抵挡伤害的第二个属性:诗歌本然具有对商榷的追求。
诗歌创作与商榷的关联——与辩论中的“正方”(pro)和“反方”(con)——正在于最初描述的缪斯歌唱时的情景,出自荷马《伊利亚特》第一卷的结尾。托马斯·霍布斯对商榷具有浓厚兴趣,他在1676年的译本中,这么翻译众神的宴饮:“他们整天宴饮,直到日落时分。他们食仙馔,饮蜜酒。阿波罗弹琴,缪斯们以歌声交替相和。”缪斯们交替发出的声音在亚历山大·蒲柏的译本中是听得见的,更早的约翰·奥格尔比(John Ogilby)的译本亦如此。奥格尔比对这几行注释道:“缪斯们在彼此应答的过程中歌唱……宛如赞美诗;[荷马所用的希腊语]构成了一种演说,使正方和反方就此各抒己见。”然后,他引用维吉尔的《牧歌集》(Eclogue),“缪斯们一直喜欢交替错落的诗行,”又提及赫西俄德的《神谱》,“缪斯开唱这首歌,缪斯结束这首歌。”荷马为缪斯们制定的这种论辩结构,昭示于每一个英文译本中,除了乔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的。塞缪尔·巴特勒写道:“缪斯们高扬她们甜美的声音,彼此召唤应和”;在里士满·拉铁摩尔的版本中,我们可以读到“缪斯们歌唱时轮流发出甜美的声音”;而罗伯特·菲格尔斯(Robert Fagels)的版本则是“缪斯们歌唱/一串串声音汇聚为合唱”。
阿喀琉斯与阿伽门农之间的争论点燃了《伊利亚特》这部史诗,而我们倾向于将这种争论与史诗或戏剧相关联,比如公元前5世纪时希腊的戏剧竞赛。但很多其他类型的诗歌也嵌入了这种争论的结构,我们从“颂歌”(anthem)一词便可见——它源自“对唱曲”(antiphone)或“对诗”(verse response)——其意经翻译即浮出水面。一首颂歌或赞美诗,保留着争论的声音,这提醒我们,诗歌总与商榷相伴。
……
文学得以消减伤害的第三个属性是其美感。在这种情况下,读者自己就可以是受益者;读者自己免于被伤害,因为——至少沃尔特·佩特(Walter Pater)如是观之——阅读拓展了他的生命。佩特察觉到,我们固然不能改变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在既定的时间里获得尽可能多的脉动”,由此有效地拓展生命。根据佩特的观点,美丽的艺术品和诗歌无疑将带来“活跃的、成倍的体会”,因而将200年(甚至2000年)的感知折叠进常人的有生之年里,如佩特所举的55岁。
尽管阅读伦理学必然包括读者自己的获益,但我们此处的关注点在另一方面,它往往不为人知,即人们受益于某人的阅读。美感至少从三个方面对此有所助益。
首先,美的事物(无论诗歌、数学方程式,还是面孔)有其属性——比如对称、朝气蓬勃、统合——要想在正义的王国中获致同样的属性则困难得多。比如,随手可以举出诗的格律具有对称性,数百年来它为司法领域中的对称性提供了灵感和指导——无论是约翰·罗尔斯说正义即公平,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保持对称”,还是柏拉图期望罪行与惩罚之间应有对称(至今遥不可及),抑或休谟所谓期待与满足之间的对称。
其次,美打断了我们自己的思维,给予我们一个突如其来的松缓。艾瑞斯·梅铎(Iris Murdoch)说,我们在美的事物面前体验到“吾丧我”(unselfing);骤然不再“一味关注自我”,不再只操心一己之利。西蒙娜·韦伊指出这一现象,称之为“激进的去中心化”(radical decentering)。我称此为一种“麻醉的邻接”(opiated adjacency),这个词很笨拙,但它提醒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东西使我们获得迅疾的愉悦感(如鸦片般令人陶醉),生活中有许多东西使我们感到置身事外,但几乎没有东西——除了美——可以同时兼具这两点。愉悦急切地涌起,而自己却在边缘观望,这迈出了致力于公正美好的第一步。
与美接触,还有另一效应。狄奥提玛(Diotima)告诉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告诉柏拉图,而柏拉图告诉我们,当面对美的人或事物时,会产生一种想要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欲望。狄奥提玛说,与美接触,还会涌起创作诗歌、法律著述、哲学作品的欲望。维特根斯坦等现代哲学家亦表达了同一观点。再次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创造能力是实现公正的先决条件:美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为的,而公正往往是人为的;它常需要人们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实现。因此唤醒我们关注自身创造力的所有事物,就是剔除不对等和伤害的第一步。
作者:伊莱恩·斯凯瑞
编辑:于颖
责任编辑:杨逸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