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浦东新区法规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首届浦东法规研讨会”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行。与会专家就“浦东新区法规的时代价值与意义”“浦东新区法规的立法需求与建议”两大议题,从法理基础、立法模式、推进路径、综合协调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研讨。
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浦东开发开放30年的历程,走的是一条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之路,是一条面向世界、扩大开放之路,是一条打破常规、创新突破之路”;要求“把浦东新的历史方位和使命,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中加以谋划,放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予以考量和谋划,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2021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赋予浦东新区改革开放新的重大任务,明确支持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支持浦东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努力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彰显“四个自信”的实践范例,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2021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
浦东新区法规是基于浦东开发开放三十多年的经验,在借鉴经济特区法治发展模式基础上提出的,适应了新时代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有利于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是历史的经验总结,也是实践的迫切需要。上海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陆晓栋认为,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对上海立法工作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仅对新时代浦东更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强大法治保障。更加重要的是,新的法规形式将给上海的立法工作,给这座城市的法治建设带来一个创新,是一项重要的法治实践。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关保英提出,制定浦东新区法规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生活的法治思维。如今,改革开放进入了新阶段,社会生产生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要通过法律手段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的通路。
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院长刘平表示,要用制度创新的理念来支持浦东新区法规建设,要具备国际视野,要针对改革创新实践中的瓶颈,在优化法治环境上下工夫。
作者:刘迪
编辑:刘迪
责任编辑:杨逸淇
来源:文汇原创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