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会议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就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行使宪制权力、履行宪制责任,合法必要,势在必行。此举对弥补香港选举制度漏洞,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选举产生怎样的管治者来掌握公权力,关乎一国一地之兴衰。在回归祖国后的香港,近年来有那么一伙人顶着“治港者”之名,公然干着反中乱港的违法勾当。他们明里暗里操纵选举,窃取立法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区议会等机构的席位,混入特区治理架构。从散播“港独”邪说、侮辱国家民族,到抗拒中央管治、冲撞“一国两制”底线;从极力瘫痪特区立法机关运作、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到鼓动、组织、参与“黑暴”“揽炒”;从煽动对内地的不满,到撕裂香港社会……他们恶行昭彰,罄竹难书。这些香港之乱源、国家之祸害何以畅行无阻地登堂入室?一个重要问题就出在香港的选举制度上。
反思一段时间以来香港政治社会乱象可以发现,导致包括选举在内诸多问题的一个直接原因,在于“爱国者治港”原则未得到全面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尚未真正形成稳固的“爱国者治港”局面。
坚持“爱国者治港”,就是确保回归祖国后的香港要由爱国者来治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要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在“一国两制”构想形成之初,“爱国者治港”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思想内涵。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应有之义,更是其核心要义。要实行“港人治港”,就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放眼全球,对管治者的爱国立场和相关政治资格作出严格要求是世界通例,香港的选举制度却中门大开,使图谋搞乱香港的人有可乘之机,岂非咄咄怪事!
香港正处在由乱及治的关键时期,坚决把“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落到实处,弥补香港选举制度漏洞是当务之急。多年来,反中乱港势力和境外势力勾连,意图夺取香港管治权,既有明确目标,也有实际行动。他们在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仍不收手,策动非法“初选”,明目张胆抛出夺权路线图。对这些反华势力的马前卒,必须断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堵塞他们通过选举进入特区治理架构的通道,让他们彻底出局。否则,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香港的长治久安、繁荣稳定,香港市民的利益福祉,都将受到严重损害,后果不堪设想。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创设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权力在中央。中央对香港享有全面管治权以及政治体制、政制发展的主导权和决定权。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决定其选举制度,是中央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享有的宪制权力,也是中央承担的宪制责任。中央主导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合理性、合法性。
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是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关键,也是香港达到良政善治的必由之路。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选举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香港社会应凝聚共识,形成以正压邪的强大力量,共同支持完善选举制度的举措,确保香港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
“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一曲《我的中国心》唱出万千香港同胞对祖国的深沉眷恋。爱国情是深植于广大香港同胞心田的根,也应是受民所托担当治港重任者的为政之本。根深才能叶茂,本固才能枝荣。相信香港绝大多数市民都会坚决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同心合力,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来源:新华社
编辑:范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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