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是一座法治里程碑,标志着中华法治文明达到的新高度。同时,它也向国际社会传递一个积极信号:中国坚决走依法治国道路,全力打造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
回望中外历史,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编纂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时代特征、反映人民意愿、体系平衡且和谐的民法典,是几代中国法律工作者为之奋斗的梦想。民法典是中国改革开放探索的智慧结晶,高度凝练了中国民商事领域内的基本规则,将中国民商事立法、司法与研究推向了更高的阶段,也必将有利于中国法律制度与文化的国际传播。
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是市场经济规则的法律再现,也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基本依据。因此,任何新的规则,都会给我们的未来生活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值得我们关注。例如,以前对隐私权的界定没有那么明晰,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传统的隐私权已经不能完全保护个人信息。于是民法典中就专设一章“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从隐私权的定义,从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加工、存储、传输等方面制定具体规范,全流程、全方位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权。这种交叉保护,就是民法典呈现出的一个亮点。再比如,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业主与物业的关系,一方面民法典物权编细化了小区业主权利的相关内容,另一方面在民法典合同编中对“物业服务合同”给予了专章规范。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民法典的出台,尽管会给人们的生活、交易带来一定变化,但不用担心出现“颠覆性”的变动。因为编纂民法典是对当前民商事基本规则进行梳理、整合、凝练的过程。它只是改变相关规范的“分散”状态,凝练人们生活、交易中常见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规范,是将人们的日常“法典化”。民法典作为法典出现,在形式上是新的,其内容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探索与形成的民商法领域法秩序的集大成者,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扬弃。对于国家而言,民法典的问世意味着人们的生活交往模式以及市场经济运行进入了平稳的发展状态,这也是一个社会迈向成熟的阶段性标志。
从“技术”层面看,法典编纂既要高度凝练,又要保持规则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是立法技术水平先进的体现。目前,国际上的民法典编纂体系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法国模式,即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法学阶梯》为蓝本,其编制体例类似于教材;一种是德国模式,即接近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里的《学说汇编》,更像一部论文集。我国编纂的这部民法典则是一部面向21世纪的民法典,既重视国外先进的法治成果,又结合我们自己的立法、司法经验与学术积累,是体现“中国智慧”的成果,展现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例如,面对已经颁行且自成体系的《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立法机关将二者并列成编而未按域外国家或地区所采用的传统法典编纂技术将两者糅合成一编,体现了对我国现有法律规范和现实的尊重;又如,将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在民法典中单列成编,也是对传统法典编纂体系的一种创新,展现制度自信,标注制度文明新高度。
从制度与文化的国际传播看,民法典是一座“桥梁”。作为市场经济现代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典,不同法域在进行对话时,民法典都将提供一个易于比较、便于阅读的文本,既有利于国际友人用熟悉的概念、体系来了解中国的法律模式,也有利于中国经验的国际传播。
法典,是形式理性的最高表达。民法典,因其规则高度抽象、涉猎范围极其广泛,可以说是法典中的桂冠。作为新中国的首部法典,高起点的民法典必然对后续立法的展开确立了新标杆。同时,民法典规范的落地与法律适用也将不断带来新的热门话题。未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法典需要不断处理新问题,适应新形势,也必然会面临着与时俱进的修订。
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肩走进“民法典时代”!
作者:李世刚(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编辑: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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