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为加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海在制定实施意见和战略规划的同时,制定了符合上海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以推进“三园”工程(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实施六大行动计划、落实三大保障机制作为全市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抓手,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农业全面升级、农民全面发展。
建设“美丽家园”,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面貌——
实施“十百千”行动计划。坚持先策划、后规划的要求,编制和完善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确保规划编制2019年全面完成。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水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廊道、农田林网和“四旁林”建设等工作。到2022年,全市建设9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2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实现1577个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
实施农居相对集中行动计划。完善相关政策,创新安置方式,继续大力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加强风貌保护和引导,注重乡村自然肌理,优化乡村空间布局,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村建筑风貌与乡村色彩的协调统一,体现乡村韵味,展示地域特色。到2022年,基本完成“三高”沿线、生态敏感区、环境整治地区自然村落归并。
建设“绿色田园”,全面实现农业提质增效——
实施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行动计划。通过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和设施装备水平。到2022年,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下降21%和20%,地产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30%;创建1—2个整建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1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打造10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重点打造30个蔬果“机器换人”绿色生产示范基地。
实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行动计划。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以经营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和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的合作社联社;鼓励创建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探索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到2022年,做强做大20个农产品知名品牌,年销售额达1000亿元;建成30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建设“幸福乐园”,全面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实施农民长效增收行动计划。建设一批收益稳定长效的帮扶“造血”项目;鼓励开展农村闲置农房、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试点,用于民宿民俗、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健养老等产业发展;深化镇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到2022年,全市完成农民非农培训40万人次,培育2.5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实现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民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
实施农民美好生活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大力发展互助式养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实施“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加大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配送力度,推进村级多功能活动中心建设。到2022年,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信息化全覆盖,建设5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文明村镇占比达到80%以上;每所郊区义务教育学校高级职务教师配置100%达标。
上海将通过建立责任机制、督查机制、考评机制,为实施好“三园”工程提供强有力保障,到2022年,基本形成乡村空间布局合理、人居环境整洁、产品绿色优质、产业融合发展、社会治理有效、农民生活富裕的格局,使乡村成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承载地,为建成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现代化乡村奠定扎实基础,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前列、做出示范。
作者:张国坤(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编辑:李伶
责任编辑:徐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