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召开“全国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工作会议”,对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低俗媚俗、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扰乱行业生态的行为提出新要求。值得关注的是,这次会议明确提出“四个坚决不用”,即对党离心离德、品德不高尚的演员坚决不用;低俗,恶俗、媚俗的演员坚决不用;思想境界、格调不高的演员坚决不用;有污点有绯闻、有道德问题的演员坚决不用。会议要求,要严把内容关、导向关、人员关、片酬关,确保社会责任得到履行。
“四个坚决不用”,为演员的职业操守划出了底线,也是主管部门对当前影视圈存在乱象的及时“亮剑”,“靶心”明确,针对性强。不难预见,制度层面的刚性规定一旦确立,只要执行到位,定能激浊扬清,为影视产业带来一股新风。
演员,天然为舞台而生。聚光灯下、舞台之上,成为演员的人,不是一般人:不仅要专业过硬,要有出彩的作品,个人品行更要过硬。说得通俗点,要当演员的人,首先得是一个对得起观众的人,而不能是一个丢了自己的脸甚至丧失了灵魂却还不自愧的人,那不可能在舞台上征服观众,只会令大众鄙夷甚至唾弃。
时下,很多在荧屏上出镜率颇高的面孔,却不时爆出“丑闻”。既有知名歌星吸毒被抓、一线女星偷税漏税被重罚,也有不少在演艺圈中从业、尚未成名的“小人物”,很多时候为了博眼球而剑走偏锋——恶俗的言论,鄙陋的行为时常见诸网络,为整个娱乐圈蒙上了阴影。
影视文化产业固然有让大众获得娱乐的功用,但是并不意味着可以“娱乐至死”。影视圈的活力和生命力,应体现在不断为人民大众创造更多积极向上的佳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大众的审美趣味,而不能只顾流量不要担当,更不能纵容一些演员的现实生活比影视作品的剧情更夸张、更让人难以接受。
对一位普通成年人来说,无论是涉嫌出轨还是赌博、偷税等,凡私德有亏的行为,都是不光彩的事,至于违法行为,更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舞台上的演员,又岂能以娱乐圈人士或演艺圈人士的身份为挡箭牌?在大是大非的政治问题上,在公序良俗约定的行为规范上,在个人的道德品行上,又怎么能允许自己“低人一等”,不断刷出“下限”?
其实,行为不断刷出“下限”的演员、明星,本来就应该从舞台上“下线”。这是因为,所有演员,他们首先是文艺工作者。文艺本身往往意味着要体现时代风貌、引领时代风气。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演员不是一个普通职业,而是承担独特使命的特殊职业。越有名的演员,越是要有“流量担当”,就越要意识到自己承担的社会责任。
今天,当我们开始谈论哪些演员不能用的时候,实际上是确立一种舞台的“用人导向”,是在为舞台立规矩,为影视圈立规矩。这个底线守住了,内容关、导向关、人员关、片酬关等“关卡”就不会令人担忧了。
而且,有影视明星存在,就有追星族存在。舞台要用什么人、允许什么样的人上台,这本身就蕴含着社会价值观。在荧屏前,有很多未成年人,也有很多处于成长关键期的青年人。而演员所生产的影视作品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在输出过程中就承担着“教化”之责。也正因此,对于当前影视圈中存在的拜金主义的文化,对于一些夹杂在演员八卦、绯闻中的扭曲变形的世界观、人生观,都应该随着“四个坚决不用”的出台来一个彻底的“大扫除”,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舞台,本来就是留给德艺双馨的演员的。德不配位者,真的应该下线了。
作者:樊丽萍
编辑:周俊超
责任编辑:曹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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