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的实践者。他们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对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提高起着导向和引领作用,领导干部明法律、讲法律、信法律、按法律办事的法治能力,对法治生态具有形塑作用。因此,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至关重要。
尊崇宪法法律是新时代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尊法不是对宪法法律一般意义上的遵守、维护,而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敬畏。
我国宪法法律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十九大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坚持党的领导、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崇尚宪法法律、信仰宪法法律的牢固观念,形成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权利保障和正当程序的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遵守党规党纪是新时代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的特殊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提升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新时代打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深刻“革命战争”的关键。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靠严明的党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和平与发展岁月,我们也要把遵守党规党纪和尊崇宪法法律结合起来。党员干部能否坚守党性,坚守人民利益高于天,党规党纪是基本保障。遵守党规党纪也能够塑造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只有遵守党规党纪,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才有保障。
创新培训考核机制是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
培养干部的法治素养,不但要坚持干部模范守法这个关键,还要带头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为此,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显得极为重要。法律知识的积累不等于形成了较高的法治素养,但是,较高的法治素养必须有丰富的知识做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对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大家都得掌握、不可偏废,在此基础上做到术业有专攻。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法治教育在干部培训体系中的特殊地位,突出强调了领导干部提高法治素养的重要性、紧迫性。
党校、团校及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内容的科学设置和知识体系的合理性建设,改进教学方法,既积极回应不同职能部门对实用性法律知识的迫切需求,又注重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学基本理论素养,不能简单以实用型的法律知识取代基本理论的传承。
干部法治素养的提升需要加大对干部的法治考核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从制度上完善干部的考核,是在考验干部能否过好法治素养关。要在领导干部具体工作实践中进行动态考察法治能力运用情况,全方位、常态化考核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解决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的水平。定期举行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本文系2018年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资助项目“新时代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张振芝(东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教授)
周美艳(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