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相关情况。到2020年底,上海将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届时,上海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到3.28万吨/日以上,其中,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7000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四分法”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
垃圾治理是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城市管理、确保市民健康的重要工作,垃圾分类是垃圾治理的重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像北京、上海这类国际性大都市应该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为全国作出表率。自2011年起,上海开始推进新一轮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连续7年将此项工作列为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加以推进。
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垃圾处理本身涉及垃圾投放、垃圾收集、垃圾运送、垃圾处置等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混合以及不正确的分类,都会增加下一个环节的分类成本,包括再分类的人工成本,和不再分类的环境污染成本。
上海自2014年实行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四分法,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更是全国经验与地区特点相结合的产物。由《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办法》规定的四分法,是在国务院办公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分类基础上,根据上海垃圾含水率高的特点制定的。
按照垃圾投放特点和末端处理的方式进行分类,能够在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的同时,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如果不实行这样的垃圾分类或者垃圾分类不充分,不但会造成可回收资源的大量浪费,还会造成环境的持续污染,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厨余之类含水量高的垃圾,混合到干垃圾当中,即使往焚烧炉投油助燃,也会大大减少焚烧热值,很有可能产生滚滚黑烟,释放二噁英等有毒气体。
垃圾分类减量是一个渐进式过程
“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是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反映。垃圾分类处理从前端到末端的各个环节,必须相互照应、彼此契合,而不能缺乏衔接、各自为政。这一系统工程不是普及一下垃圾分类知识那么简单,它需要高层次、全过程的经济技术要求,配合整体性的制度设计、全方位的科学规划,进而有步骤、有层级地逐步落实。
在这一方面,上海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流”的特点体现得非常明显。上海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和《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行动计划”不但针对分类类别,量化分类实效,明确了居住区达标比例、干垃圾量控制目标、湿垃圾和可回收物量的分类目标,还对分类处理的每个环节都提出了定量、定节点的任务目标,规定了包括分类投放点、分类收运车辆、分类中转站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此外,《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已经开启,市人大正式将该条例作为2018年的立法项目。与此同时,上海市还计划结合“两网融合”系统,建设培育资源化利用主体企业,重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立完善市、区、街镇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及村(居)委生活垃圾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行动计划重在行动。城市是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地方,城市的生态、环境需要每个居民的维护。垃圾分类是城市文明的基本内容,体现在每位居民的行为习惯当中。但是,垃圾分类减量是一个渐进式过程,要在前期持续推进基础上,对标全球城市、顶级一流,不断增强垃圾分类实效,提升垃圾管理能级,久久为功,方能一步一步实现我们的目标。(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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