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安排等,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的预算,都要通过全国人大召开会议予以批准。我国的预算年度是自然年度,也就是每年的预算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合适的开会时间应当是预算年度开始前的某一个时间,至迟不晚于上一年的12月底批准下一年的国家预算,这样从1月1日起就可以开始按照全国人大批准后的预算执行。但我国预算的编制要考虑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没有结束,汇总这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新一年的预算在实际工作安排上还有困难。同时,我国是在同一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既审查批准当年的预算,又审查批准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这就需要确定一个既有利于工作又能行得通的每年全国人大会议召开的合适时间。
从1985年开始,每年全国人大会议都安排在3月开幕,具体开幕的日期逐步向前提,例如,1985年是3月27日,1986年、1987年、1988年连续3年都是3月25日,1989年是3月20日。
经过几年的实践,根据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大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这从法律上将每年全国人大举行会议的时间固定了下来。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了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在第一季度举行,但没有规定具体在第一季度的几月几日或几月的第几个星期的星期几举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制定第二年的1990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与1989年的会议同样也是安排在3月20日开幕。虽然1991年的会议又比1990年的会议推后5天在3月25日开幕,但在这之后1992年至1997年连续6年会议开幕的日期5次向前提:1992年是3月20日,1993年是3月15日,1994年是3月10日,1995年首次在3月5日开幕;1996年,继续在3月5日开幕;1997年提前到3月1日,这是全国人大会议从1985年在3月开幕以来,第一次在3月1日开幕。这6年中5年的全国人大会议开幕的时间每年比前一年提前5天。
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又改在3月5日举行,这次是换届的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要与当年2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相衔接,也就是中央全会提出国家机构领导人选后,尽快召开全国人大会议进行选举和任命。此后,每年全国人大会议都在3月5日开幕。
这样,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到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经历45年、32次会议之后,全国人大会议开始相对固定安排在每年的3月5日开幕。
虽然每年全国人大会议在3月5日开幕并没有法律规定,但已成为了惯例,这有利于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依照宪法规定行使职权,及早对当年国家各方面的重要工作做出安排,也有利于中央各机关、省级机关等有关方面统筹安排自己的工作,集中精力参加全国人大会议。这是个不小的进步,是我国政治文明的一个体现。
另外,自1954~2016年,农历的正月初一是在公历的1月21日至2月20日之间。春节是法定休假日,为了错开春节休假时间,全国人大会议召开的时间相对固定在3月是很自然的。
节选自《人民代表大会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