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实名登记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自2017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8月31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完善农药召回制度
《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假冒伪劣农药定义、农药的使用回收以及违法惩处等进行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经营者和使用者,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