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是否担责?律师称难判断
“电商平台在获取个人信息的同时,就有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信息泄露存在不同的情况,如果电商平台提供了符合其规模的保护措施,但在这种情况之下还是被黑客入侵了系统,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电商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最终发现因平台存在漏洞而导致信息泄露,那么平台就要负责。”
他进一步解释称,若盗号者是利用技术手段从电商平台上盗取数据,获得相关账号密码,则需要进一步考虑电商平台在数据保密层面上技术保护水平是否足够高,有无明显漏洞;若一些初学者黑客也可以攻破平台的安全保护措施,可以认为平台没有给予与其规模相匹配的保护,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平台存在漏洞,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5条第二款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但方超强直言,在现实中很难有一个标准去判断什么叫做“平台存在漏洞导致信息泄露”,若消费者向法院投诉平台,平台只要举证证明其尽到了安全责任保护义务,就很难对平台进行追责。同时,对于消费者因为在不同电商平台使用相同的账号密码,以致遭到“撞库”盗号,所有账号密码一同被盗,造成自身重大损失,此类情形,应当由谁承担责任要视账号泄密的不同情况分而论之。
万涛表示,实际上判断电商安全等级的相关标准有很多,包括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ISO27001信息管理认证,这要看电商能拿到哪些安全标准认定。比如在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上,网约车必须拿到三级等级保护。但现在用户的信息泄露渠道实在太多,有大量的用户隐私数据已经处于泄露状态,以此判断电商责任并不全面。
万涛认为,核心问题是发生信息泄露之后,往往很难判断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对责任的界定和处罚不明确,导致信息泄露从取证到用户的维权成本都过高。“电商有物流、第三方等多个环节,有很多订单泄露与其内部数据的管理和安全手段能不能覆盖到业务是有关联的。”
5月16日,“AA收购数据”还以2.6元一条的价格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淘宝网购用户数据,这份用户数据并没有账号密码。“这份数据的来源并非扫号,是我向开淘宝店的朋友直接拿到的。”
“一般而言,卖家在电商平台上出售商品,是要与平台签订协议的,在注册条款里平台需要尽到告知义务,即卖家不能买卖买家的个人信息获利,这种行为本身构成侵权,买卖达到一定数量也构成犯罪。但若平台尽到了告知义务,是没有责任的。”上海市百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冰告诉新京报记者。(记者 罗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