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前往验血,4家三甲医院报告均称合格
令陈建忠奇怪的是,从首次体检前到最后一次体检后,他自行前往4家三甲医院验血,其中包括曾对其作出不合格结论的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中医院。不过,这4家医院的体检报告均显示,陈建忠白细胞、嗜中性粒细胞的情况是正常的。
9月12日,清远市人社局在对陈建忠的信访答复中称,考生自行前往指定或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其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陈建忠最初自行前往体检,是7月1日,也就是首次体检的前3天,地点在清远市英德市人民医院。官方组织第三次体检的次日,陈建忠又去了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而在知道自己未被列入第三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之后,7月28日,陈建忠自行到了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中医院。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致电上述4家医院,4家医院工作人员均确认陈建忠提供给媒体的4份体检报告是真实的,报告中,陈建忠白细胞、嗜中性粒细胞指标确实正常。部分报告存在血小板压积、血小板计数或者平均血红蛋白量偏高的情况,但按照信访答复,这些指标并非陈建忠体检不合格的原因。
短时间内,几份体检结果天差地别,甚至同一家医院的检测结果都不相同,陈建忠十分困惑。
记者注意到,根据《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验室检查”条款要求,“对于检查结果较参考值稍高或稍低者,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一般不做单项淘汰,而由主检医师结合其他检查结果,综合判断,作出正确结论”。
此外,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显示,嗜中性粒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大出血、严重组织损伤、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安眠药中毒等。之前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在“中性粒细胞增多症”部分载明,该病因主要有急性感染、组织坏死、严重烧伤、中毒、药物反应、骨髓增殖性疾病、某些恶性肿瘤等;也可因生理性原因如妊娠、情绪激动、剧烈运动等发生,本病是否合格需视病因情况而定,对于可能为轻度炎症、运动或情绪因素所致,白细胞轻度升高且复查能恢复正常者,可作合格结论。
陈建忠对记者称,他在未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基础上,被根据稍高的血常规单项指标判定体检不合格,合法权益受损,“我的身体就摆在这里,任何一天叫我去体检都不会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