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是复杂且漫长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图为河北卢龙佛儿峪段长城修复工程正在加紧施工。新华社发
文汇报驻京记者周渊
“家住长城边的居民是保护长城的主角,孩子是他们的希望。通过对长城边家庭的助学,传递给孩子保护的火种,帮助长城边的乡村,就是在帮助长城。”在昨天举行的“首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上,社会组织“长城小站”发起人张俊与大家分享了20年长城保护的点滴。
论坛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光明日报》社主办,以“更多参与,更好保护”为主题,旨在通过理论探讨和实践交流,为实现文物保护社会参与、保护成果全民共享的新格局做出积极的努力。150余位专家学者和民间组织、志愿者代表分享了各自的研究心得、实践经验、困惑和思考。
保护文物有时只是举手之劳
在我国,仅不可移动文物就有76万处,而散落在各地、未登记在册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更是难以计数。一个特殊情况是,一些重要文物就在老百姓身边,特别是那些古老建筑,有的还在使用居住,生活在其中的普通老百姓与文物血脉相连,是这些文物真正的主人。但一些私有产权的文物建筑,却在修缮资金上出现了“国家的钱不能用、企业的钱不敢用、个人的钱不够用”的尴尬局面。
面对种种复杂情况,一种社会共识亟待形成:文物保护不纯粹是某个单位或机构的事,也不仅仅是某个专业群体的事,而是需要社会各方力量联手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
“长城小站”的案例为其提供了注解。张俊认为,长城的毁坏速度之快令人惊讶,有时随手拍这样的举手之劳就是一种保护。他总结了人人都能做的五件事:与朋友分享你的长城照片和体验;带走垃圾,维护长城的清洁;劝阻在长城上刻画的行为,维持长城原有风貌;给孩子们捐一本书———帮助长城边的乡村,即在帮助长城;如果你发现疑似破坏长城的行为,请拍照、录像并立即报告给文物执法机构或民间长城保护组织。
民间文物保护力量蓬勃发展
与此同时,致力于文物保护的民间力量发展空前蓬勃。以“长城小站”为例,1995年,浙江人张俊大学毕业后留居北京,与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创办了公益平台“长城小站”。20年来,他们的长城建筑数据库保存有4万余条长城建筑数据、300余碑刻数据、千余份研究文献以及数不清的影像资料。张俊告诉记者,这些开放数据库为民间长城保护研究提供了基础性支持工作,同时,通过互联网建立起的“烽火台”机制,让普通人协助政府机构及时制止毁坏长城的行为。
成立于2006年的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作为中国首家从事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非公募基金会,其从事的大运河历史城镇调查、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调研、历史文化名村平遥梁村保护等项目都引发了广泛关注。基金会副秘书长丁枫分享了这样一个故事:梁村项目开展之初,村里只有10%到20%留守居民,留下了大量建筑文化遗产。“2011年起我们在此设立了工作站,每年夏天志愿者都自费前往当地抢救老建筑,志愿者中既有大学生,也有不远万里赶来的外国人,对当地居民产生了触动,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去年项目结束后,村长告诉我们,人们开始思考自己村子的价值,并积极地向政府申请资金修葺庙宇、戏台等公共空间,平遥摄影节期间,这里成为了摄影师们关注的热点。他们觉得村子又活了起来。”她欣慰于10年来民间保护力量的崛起,但依然面临资金、人才等难题。
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开拓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指出,社会力量是文物保护的主力军,文物的保护利用之路需要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开拓,国家文物局将为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政策支持。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剖析了当前文物保护的现状和原因。他指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是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并且具有可行性。“我国文物资源的结构是一个正金字塔形,而文保技术队伍则是倒金字塔形。社会组织因其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发挥政府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
励小捷说,社会组织突出的特点是非政府、非营利,这决定了其在参与文物保护的过程中,既可以承接政府扩散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可以代表公众对政府文保政策提出意见、加以监督。他认为社会组织可以从参与保护维修、监督管理、宣传普及和制度设计四方面发挥作用。
论坛的最后,与会者讨论通过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倡议书”,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发出倡议: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普及,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监督与管理,积极参与文物的保护与修复,积极参与文物的活化与利用,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制度设计。与会者们一致认为:“虽然文物保护的道路充满曲折和艰难,虽然这个舞台无人喝彩,但我们心存敬畏、执意坚守、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本报北京11月4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