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拥抱未遂,把毒针扎向前男友
2015年11月初的一个早晨,张艳携带着装了迷药的注射针筒,匆匆赶到李刚所住的小区。没有找到他的小狗,却在地下车库出口碰到了李刚,张艳热情迎上去,并提出要求恢复恋爱关系,李坚决不同意。
后来下雨了,两人进入车库,李刚提出送张艳到地铁站,张艳上了车,很想再抱李刚一次,却遭到拒绝,并被一把推开。张艳因爱生恨,趁其不备,从衣兜里掏出针筒向李刚右手臂扎上去。一会儿功夫,李刚感觉不适,迅速跑出车库,便晕倒在小区车库出口的绿化带里,后被送往医院抢救。张艳也逃回了老家。
李刚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经鉴定,其被注射的这种药物学名叫氯化琥珀酰胆碱(又名骨松剂)。中毒后出现昏迷、呼吸衰竭、缺血缺氧性脑病,急性肾功能不全,急性肝功能不全,经急救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稳定好转,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公安从张艳老家将其抓获归案。其间,张艳家人赔偿了15000元医疗费。法庭上,张艳认罪态度端正,多次落泪,表示对不起李刚,其实很爱他。
张艳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张艳的辩护人认为,其在老家已经因患有精神疾病而住院治疗,其行为属于因失恋加上情绪失控,难以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故意伤害罪,并经鉴定张艳作案时及其后至庭审未发现精神病性症状,在本案中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综上,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其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综合被告人犯罪动因、犯罪情节、危害程度以及归案后本人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做出了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