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卵过程很轻松,没有任何感觉。”周女士对结果表示满意,“我不能因为孩子去选择丈夫,但当我有了合适的人的时候,也至少给我自己一个机会,给我未来的丈夫一个机会。我们可以有这样一个机会去成功地要一个孩子。
可能是因为心态放松了,在冻卵一年之后,周女士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并在今年年初登记结婚。但是她并不后悔为冻卵花费的近二十万元。她觉得冻卵这个决定缓解了她的婚姻焦虑,不失为一项有价值的投资。
同样的心态,也出现在另一位冻卵者——27岁的王小姐身上。在王小姐看来,在这个年龄冻卵并不算早:“我觉得心定了,今后哪怕年龄大一点或怎么样,至少有我健康的卵子冻在那里了,不会像有的人觉得,我年纪大了还没有小孩,不会面临这样的焦虑了。”
“暧昧”的海外冻卵服务
周女士为什么要赴美冻卵?最重要的原因是:单身女性在国内无法购买这项服务。在国内,冷冻卵子技术目前主要为两类人提供,一种是不孕的已婚女性,前往医院接受人工辅助生殖,但是在取卵当日男方不能及时提供精子,那么可以进行冻卵;第二种是患有恶性肿瘤的女性,在对全身进行较大剂量放化疗前,可以将卵子取出冷冻。根据卫生部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疗机构禁止向未婚女性提供人工辅助生殖技术。而未婚女性冻卵的需求却现实存在,这一现状让不少海外机构看到了商机。
介绍周女士出国冻卵的这家公司的美国总负责人邓絮阳介绍,和试管婴儿、代孕等业务相比,冷冻卵子的人数并不算多,但近几年增长的速度很明显。“国内来冻卵的客户第一年10个都不到,第二年四五十个,第三年就一百多个了。”邓絮阳介绍,“像我们这样的公司美国还有十几家”。
“去冻卵的客户主要是30到45岁之间的女性,她们大多文化程度很高,经济实力也相当不错。”上海分公司的咨询师陈女士介绍。陈女士本身也曾赴美做过试管婴儿,熟悉相关流程。一年前,陈女士被这家机构聘请为咨询师,专门为赴美接受人工生殖辅助技术的女性答疑。
“也有一些比较特别的例子,比如有父母来为大龄未婚的女儿咨询的,”陈女士介绍,“还来过一位53岁的女性,希望去冻卵,我告诉她这个年龄已经不适合了,她非常失望。”
值得玩味的一点是,这家公司坚决反对别人称他们为“中介”:“中介是要收取中介费的,而我们分文不收。”在上海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等,并没有出现“医疗”及相关字眼。公司负责人还介绍,冷冻卵子的所有费用都是由客户直接交给美国的医院,他们“分文不取”。他们的盈利来源于美国总公司支付的推广费,介绍的客户越多,拿到的推广费也就越多。
为什么采取这种运作模式?负责人坦言:主要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曾经代理国内“代孕第一案”的律师介谭芳介绍:“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类似咨询服务做出具体限制,因此它不算违法。如果咨询服务的内容超出了经营范围,那么工商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可以以超出职能范围做行政处罚,但前提是要有足够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