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青)昨天,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基金”)发布最新消息称:新学年互助基金参保人员范围再度扩容!凡已参加当年度本市居保、父亲或母亲一方为上海户籍的非沪籍0-5周岁散居婴幼儿;以及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境外就读的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纳入参保范围。
据了解,2016学年互助基金的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将于9月1日—30日进行,今年收费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学年80元;新生儿可在出生后的2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中小学和中职校在籍在册学生、幼托机构儿童,可向所在学校、幼儿园专门设立的互助基金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参保费;散居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另外,为了方便散居婴幼儿的参保缴费,在普陀、嘉定、徐汇、杨浦、浦东、松江等6个区10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付费通”缴费试点,可通过网站或手机App为0-3周岁的孩子续保缴费。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由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市卫生局)于1996年联合创建的公益性医疗保障互助基金。实行全市少年儿童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的统筹、风险共担。至8月31日,互助基金已运行了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