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独生子女补贴:
今年1月1日前生育独生子女
累计可拿21520元
根据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
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也就是说,2016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并且决定只要独生子女的,父母双方可以陆续拿到奖励共计21520元独生子女费;之后生产的就没有了。
5
伤残津贴:
每月最高增加440元
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提升
本市从今年4月1日开始,对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①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440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420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390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370元/月。
②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4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40元/月。
③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也同时进行调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6
新能源汽车补贴:
补贴降了、上沪牌免费
上海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补贴降了上沪牌免费!
关于补贴标准,暂行办法规定——
对于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续航里程大于100公里但小于150公里的车辆补贴1万元,纯电动续航里程大于150公里,每辆补贴3万元。
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续航里程大于50公里的车辆,每辆补贴1万元,若同时满足发动机排量小于1.6L等3项条件,再给予每车1.4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