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42周以上即需医疗干预
“现在网络这么发达,难道不能百度到孕育的基本常识吗?”对于这则消息,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产科主任张卫社有点“无语”。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游一平解释,医学上怀孕时间大于或等于42周的,称为“过期妊娠”,这是医学上高危妊娠的一种。临床上最多只见过怀孕43周的情况。因为过期妊娠可能危及母婴生命安全,因此,医学上会采取引产措施,终止过期妊娠。
过期妊娠多发生在医疗条件较差,有关管理不太规范的地方。张卫社介绍,国家层面早已建立完善的乡镇、县、省市3级妇幼保健网络,对孕产妇的孕期健康等进行系统管理。系统管理下,不会发生孕妇怀孕达17个月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助其生产的可能。“通常没特殊情况,在怀孕41周的时候,就会根据国家引产指南,采取引产措施,助其启动生产。”
游一平认为,过期死胎的情况,在目前孕期保健管理的情况下很少见。根据过去部分文献报道,过期妊娠的发生率最多也不会超过11%。
“1990年以前,我见过从业以来唯一一例怀孕达12个月的案例。”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产房护士长彭红婴回忆,“通常小孩出生是红扑扑,很饱满的样子。但那个孩子干瘪得像个老头。”
“过期妊娠仍没有自然临产的,并不常见。”游一平说,产程启动发作的机理很复杂,也没有一个理论能完全解释为什么孕妇到了37周以后的自然临产。学术上解释,妊娠晚期,雌激素水平上升、孕激素撤退、胎盘细胞凋亡、子宫肌肉细胞激酶水平变化等,会引起孕妇发作生产。过期妊娠,很可能与遗传因素等有关。如产妇的母亲怀孕时,是否也存在过期妊娠的情况。尽管过期妊娠临产不启动的原因可能难以明确,但仍会通过医学手段合理干预,阻止过期妊娠带来的母婴生命安全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