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为规范和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条例首次明确上海将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对票务销售、合同签订、码头服务、旅行社服务、应急处置等环节作出规范。同时,还将推进在邮轮口岸推进实施特定时限内的过境和出入境免签政策,设立进境和出境双向便利的免税购物商店。
数据显示,自2006年歌诗达邮轮“爱兰歌娜”号首次以上海为母港运营邮轮航线以来,上海邮轮产业发展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邮轮出入境人数由2006年的8.13万人次增长至2015年的163.6万人次,增长超过20倍。以上海为中心,豪华邮轮可以在48个小时内,到达韩国、日本以及中国香港、台湾等地,班期密度大,邮轮经济效应明显。并且经过十年的发展,上海港已形成“一港两码头”的国际邮轮组合母港,可以满足各类型邮轮的靠泊需求。上海停靠邮轮艘次和旅客吞吐量一直蝉联全国第一。据预计,2018年上海邮轮港接待能力将翻倍。但行业人士坦言,邮轮经济发展尚存在政策环境、产业链等多个问题。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条例规定了五个方面措施,包括将制定上海邮轮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相应的推进措施和配套政策;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在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和相关政策措施。针对近年来时有发生的邮轮旅游纠纷,该项规定首次明确了上海将制订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对邮轮旅游的事前、事中、事后行为进行规范。以规范化、流程化的服务标准提升业务能力,减少纠纷的发生,即便产生纠纷,亦将通过高效的应对机制予以解决,将不良影响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