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祝越 通讯员陈高勇)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于本月25日至29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两个法规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统计条例(草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等四个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说明,《关于检查本市贯彻执行“六五”普法决议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本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报告、决议草案等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决算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及相关的决议草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的说明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决议草案、报告和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书面审议。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首次讨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听取了《关于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建议方案》的报告;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修改稿)。据介绍,《若干意见》的修订主要涉及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监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询问,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办理,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公开,市、区两级人大联动监督等八个方面,为进一步发挥好人大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工作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薛潮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