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赵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子怡”的姑娘,在“子怡”的建议下相约在宝山区一家酒吧见面。见面后,两人点了一些酒和一个果盘,边喝酒边聊天,相谈甚欢。但是到结账时赵先生傻了眼,在这样一家连“高档”都称不上的酒吧,点的东西也不算多,其消费金额竟然高达13442元。
原来,赵先生是掉进了“酒托”的骗局。日前,嫌疑人顾某等10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宝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设“美人计”陷阱
据宝山检察院透露,顾某是宝山大华二路上一家酒吧的经营负责人,由于生意不景气,连房租都快付不起了,于是他把目光投向歪门邪道的“生意经”。
2015年4月,顾某结识专做“酒托”生意的孙某、苏某、尚某三人,顾某为了提升酒吧营业额,双方商量好价钱,白天以每天2000元的价格租给他们三人做“酒托”生意。
所谓“酒托”,就是先以网上交友的方式与人聊天,然后将人诱骗至酒吧进行高价消费。而孙某等人,即以这样的方式,诈骗多人钱财,数额巨大。
孙某先是在网上雇佣了几个“键盘手”,“键盘手”的工作就是冒充年轻女子,假以交友的名义跟他人网上聊天,等到两人聊得有点投契,“键盘手”则会在时机成熟时提出在孙某的酒吧见面,被害人赵先生正是掉进了“键盘手”设下的“美人计”,最终走进这家“天价酒吧”。
假酒标高价
孙某另外雇佣了冯某、刘某两名女子专门负责把客人带进酒吧消费。在“键盘手”与网友约定好时间地点后,孙某则会安排冯某、刘某冒充网友与其会面,并主动带至孙某包场的酒吧消费。
2015年6月25日,赵先生就由冯某相伴来到酒吧,两人点了一些酒、果盘和饮料,边喝边聊天。等到了结账的时候,赵先生一看账单竟高达13442元,感觉到自己受骗了。
赵先生称,当时欲与店员争论,表示对账单有异议。而此时身后走过来几个身材健壮的男子,对赵先生言语威胁:“不付钱别想走!”几番威逼之下,赵先生只好无奈刷卡付钱。
90后团伙分工明确
经检察机关审讯,这是一个以“酒托”方式诈骗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多数是90后的年轻小伙,各自分工明确:由孙某负责管理招聘;苏某、尚某充当“键盘手”;冯某、刘某则是“酒托小姐”;以及曹某、庞某等人负责酒吧秩序和望风,其实是对于不愿买单的客人进行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准备报警的客人。该团伙成员依分工对于酒吧内盈利获得不等的提成。
案发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证实,从该酒吧处查扣的各类洋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实际价值与高额的标价全然不符。像赵先生这样的受害人有十余名,骗取消费金额共计人民币66583元。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顾某、孙某等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