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史博臻)记者今天从市规土局获悉,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6年6月12日起,上海在奉贤区率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一段时间后,奉贤区办理房屋买卖的居民,可率先领到不动产权证书,而不是原来的房地产权证书。
据了解,市规土局下设的市不动产登记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奉贤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受市不动产登记局委托,办理辖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务。自2016年6月12日起,在奉贤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事项记载于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此前依法颁发的各类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与此同时,奉贤区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奉贤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