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则是否起效,交通安全、畅通能否实现,于社会管理者一方而言,需要其爱岗敬业、执法有力;而于被规范者一方来讲,则亟需其从己作起,知法守法,总之,需要社会各参与方的共同努力。
近代中国的市政管理者,为使交通法规深入人心,做了大量的交通安全宣导工作。早在上海开埠之初,1873年,外国租界当局就曾登报《禁止中道行走告示》:“租界各处马路,原多马车来往;行人宜走两旁,庶免彼此碰撞;特谕老幼男女,各宜遵守莫忘;切勿中道冲行,临时不及避让。” 登报告知,是为了最大范围地周知大众;将告示编辑成诗,显然是为了方便牢记与流传。这是近代中国最早的交通安全宣导情形。
随着近代中国城市的交通工具式样日渐繁多,交通局面日见严峻,交通法规亦愈来愈多、愈来愈细,先前登报的一纸“告示”显然已经不敷容纳如此庞杂的内容,交通安全宣导活动亟待更大规模的社会动员。
1937年淞沪会战打响,战火中的中国民众以租界为安全岛,上海两租界内涌入大量难民、车辆,使原本就已经拥堵的城市街道更是拥堵不堪。不仅如此,“内地逃难者靡集于上海,不明交通章程,不知行路趋避,陡见风驰电掣之车辆,辄惊惶无措,进退失据,遂遭不测。更有驾驶者不顾路人拥挤,掉以轻心,而谓人必我让,讵知车竟伤人”,“去年一年(1938年)之间,上海两租界车辆肇祸案件多至15,183件,死伤5,166人”, 此时此刻,上海两租界的交通已无任何安全可言。
“惄焉以人命为忧,惕然谋预防之道”,1939年、1940年连续两年,由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出资、企划,联合法租界,掀起了一场为期一周、大规模社会动员的“交通安全第一运动”。时人于《申报》呼应道:“安全运动,治标之计也”,“今得租界当局一番整顿,广事宣传,使人人知马路如虎口,不容轻蹈,同时尤严格执行交通章程,毋得儿戏人命,使运动成为行动,诚市民之福也。”
上海两租界的这场“交通安全第一运动”的确得到了上海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与大力支持。1940年11月,在第二届“交通安全第一运动”开启前一周,即有沪上诸多社会团体、机构纷纷表示愿为此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如:
各电台除西电台由裴克副巡长播音外,中国电台已允在期内播唱安全唱片二种;
游艺界张冶儿、刘子云、李竹庵、黄兆麟、董天民等闻亦允在电台或场子,努力宣传,以翼减少道路惹祸案件;
安全旗、爱兰牙膏公司所捐赠之二十八面大长旗,当于期内在两租界各要路口张挂,以冀唤起市民在路上之注意。
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之下,上海两租界举行的“交通安全第一运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租界内的交通管理秩序亦得以重新恢复。1940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年报》之“警务报告”称:“本年所发生之意外事件,计比去年减少百分之十二强,足见是项运动之成绩。” 20世纪40年代,战火中的上海市政管理者历经多次更迭,但“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却都被秉承了下来,亦可从见“交通安全宣传周”的社会功用。
宣教工作虽然见效慢,但长期来看反而更能降低执法成本。交通整治并非只是管理者和交警单方面努力即可见效,需要加强对民众的宣讲,从源头上减少交通整治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