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海市纪委网站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以下为通报全文:
上海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危害基层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对之反映强烈、深恶痛绝。近年来,上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金山区亭林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记账室原记账员施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公款累计1911580.40元归个人使用及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崇明县新河镇新建村村委会委员沈超杰利用职务便利,以自己及亲属名义虚报种植面积,骗取惠农补贴85309.18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奉贤区奉城镇塘外村原党支部书记褚品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7万元;挪用公款5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褚品章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松江区新浜镇农业服务中心违规虚报种植面积,骗取惠农补贴14770元,用于支付日常业务招待餐费。该中心原主任朱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5、宝山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庆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礼品总计价值146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