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架上,一司机因鸣号催促前方车辆被交警拦下进行处罚。本报记者赵立荣摄
本报讯 (记者刘栋 通讯员李辉)违法鸣号、不系安全带、未粘贴检验标志……在不少驾驶员眼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不值一提。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高架支队在鲁班路立交进行交通违法整治,除对违法变道等进行处罚外,还纠出多起“小微”交通违法行为。
20日下午2点50分左右,一辆浙牌红色小轿车因实线违法变道被交警拦下,交警在检查中发现该名女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同时车辆未放置保险标志。交警告诉该驾驶员,高架道路是城市快速路,安全带也是自身开车安全的重要保障。随即交警认定该驾驶员存在“违法变道”(罚款200元,记3分)“未系安全带(罚款50元,记2分)”“上道路行驶未放置保险标志(罚款50元,记1分)”等违法行为,依法合并对驾驶员处以3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下午2点55分,一辆牌号为沪BAQ921的金色小轿车在南北高架进内环高架处因连续鸣号被交警拦下,驾驶员对于违法鸣号供认不讳。按规定,交警对驾驶员开出罚款100元的罚单。
3点15分,一辆悬挂沪PJ7524临时号牌的黑色小轿车被交警拦下,交警检查时还发现该驾驶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员告诉记者他是2点50分上来的,自己确实不知道限行规定,并表示下次一定遵守。交警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违反禁令标志”对该驾驶员处以250元罚款,记4分。
记者简单统计了一下,从下午2点30分至4点的1个半小时整治行动中,总队高架支队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5起,其中违法鸣号4起,违法变道10起,临时牌照禁行时间上高架3起。“只要是交通违法行为,警方都将一视同仁予以严格处罚。其实,很多交通违法行为都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恶习。以鸣号为例,很多驾驶员在通过匝道口、车多的情况下,鸣号已经成了一种本能反应。”交警总队高架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杜京扬表示,高架交警部门从4月以来已查处违法鸣号行为360余起,接下来高架交警还将采取动态巡逻加定点整治的方式,对高架车辆违法鸣号以及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强力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