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又摊上官司了,这次是在法国。法国经济与工业部下属的竞争、消费与反欺诈局通过巴黎商业法院正式提告苹果公司。该部门认为,苹果公司利用自身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逼迫法国的电信运营商签订了“不平等”的商业合同,损害了法国公司的利益,要求苹果公司向法国电信运营商赔偿4850万欧元。
据欧洲电视台BFM经济频道报道,针对苹果公司的调查始于2013年,由当时的法国财政部、经济振兴部、中小企业部联合发起,旨在针对苹果公司在法国销售、宣传、申请专利等环节中,利用自身竞争优势与法国合作方签订不平等商业合同的问题。具体负责调查的反欺诈局在苹果公司与法国电信运营商签订的合同中共找到十条涉嫌违法的行为,比如合同规定电信运营商必须分担一部分苹果手机的广告宣传、修理及产品橱窗布置费,且合同规定了运营商三年内需要订购苹果手机的最低数量。反欺诈局表示,苹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国商业法第四章 《价格自由及市场竞争》 中的442-6条款,即“利用竞争优势逼迫合作方接受不平等条件”。
按照反欺诈局的说法,苹果公司需要赔偿4850万欧元,其中支付给法国电信(Orange)公司1160万欧元、SFR公司1400万欧元、布依格公司670万欧元、Free公司820万欧元。据消息人士透露,罚款的计算标准是根据苹果公司2007年进入欧洲市场以来售出手机的数量而制定;通常而言,电信公司的合约机会把自家标志作为开机画面,这种行为是免费的,但是苹果公司却一直要求法国的电信运营商为此付费,这笔钱是不合理的,需要还给法国的电信运营商。
此外,根据BFM电视台经济频道的报道,这项指控不仅针对苹果公司法国分公司,也针对位于爱尔兰的苹果公司全球销售总公司。法国政府根据欧盟法律对设于爱尔兰的苹果公司同时提出控告。苹果方面则回应称,巴黎商业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因为苹果公司与法国运营商的合同在英国签订,应该按照英国法律裁决,并且要求巴黎商业法院调查法国反欺诈局计算罚金的方法,比如苹果手机在法国的售出数量是如何计算的。但是巴黎商业法院拒绝了苹果公司的请求。
文汇报驻巴黎记者 李斌(本报巴黎4月6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