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时段,有车辆随意变道加塞,加剧道路拥堵。本报记者陈龙摄
两辆轿车同时压双黄线违法掉头本报记者赵立荣摄
本报记者 沈竹士
2014年2月10日,一辆小轿车行驶至卢浦大桥济阳路出口处,因变道致后车保时捷追尾、前车帕萨特三车连环相撞事故;
2014年9月17日16时55分许,在延安高架沪青平立交北下处,顾某驾驶车辆变道影响到他人乘坐的汽车以及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致发生四车相撞交通事故;
2015年5月27日18时许,在南北高架徐家汇东口处,张某驾驶的牌号为“沪F7××××”车辆因变道与顾某驾驶的牌号为“沪B2××××”车辆发生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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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文字摘自2015年以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披露的265份涉及变道引发的交通违法案件文书记录。其中包括3起行政诉讼案由、23起刑事诉讼案由。
违法变道,被列入此次上海交通大整治十项突出违法行为之中。在上述案例中,备受堵车之苦的人可以想象熟悉的景象:变道发生在高架快速路近匝道处,时间皆是早晚通勤高峰时段,万车壅塞,刹车灯次第亮起成为一片红海……
如今,高架路网的连结处已成为违法变道的重灾区,同时也是堵车痛苦指数最高的地方。如,G60沪昆高速入城段历来是拥堵路段,近期适逢修路,车
道变窄,加上嘉闵高架开通导入的车流,堵情猛然加剧,受到社会及媒体广泛关注。
匝道拥堵背后是“职住失衡”
在匝道处违法变道,很多车主也是满心无奈。因为某一处匝道,对车主来说往往意味着“回家/上班的路”。这种特定的交通恶化情况已经在官方调查中被证实。
历时两年多时间完成、系统和全面反映上海交通状况的“上海市第五次综合交通调查”指出:居住地和工作地的分离增加了出行距离。外环外的中心城周边地区成为新增人口的主要导入区域,而这些人口的主要就业地依然在内环以内区域,使得这部分人群的出行距离较长,全市长距离出行比重增加。人民政协网等媒体纷纷用“上班的路越来越长”来描述这种职住失衡的现状。
居住和工作地的分离,也加剧了交通的潮汐现象。早高峰进内环和出内环轨道断面客流需求规模为2:1,高架道路进城车速和出城速度之比为1:2。放射性交通走廊潮汐现象更加明显,交通压力增大。
一位车主告诉记者,他住在浦东新区东方体育中心附近,靠近中环济阳路杨思匝道。这是去往浦西上班的要冲,每天早上从6点半开始拥堵到10点,外地牌照车辆在高架上匝道上排队等候,直接占去一条车道。高峰时从匝道开到卢浦大桥短短的路要15分钟之久,“真有点令人绝望”。
变道加塞增多使“路怒症”蔓延
面对“上班迟到”“老板扣工资”的压力,在高架匝道口遭遇堵车的心情本就已经很差。而频繁发生的变道、加塞现象,更加助长了这种路怒。
最怒的车主抽出了砍刀。据闵行区人民法院的记载,2014年5月4日17时许,屈某驾车行驶至本市闵行区××路下匝道附近时,因对被害人李某某丈夫驾驶的车辆多次强行变道超车心生不满,遂将李乘坐的车辆截停,并持砍刀下车。其间,李某某上前争夺砍刀。屈某某明知李握住砍刀仍强行将刀抽离,导致后者手掌功能性损伤。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王某在早上8时许驾驶车辆在宝山区沪太路强行变道时,妨碍被害人陆某某驾车行驶,二人即在沪太路顾村公园一号门路口停车后发生争执。王某某殴打陆某某,致使后者鼻骨粉碎性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及左侧两根肋骨骨折。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一份判决书中直接提及,相关当事人应吸取教训,避免发生“路怒症”情形:2014年11月22日,张某在高科西路杨高南路路口行驶过程中欲抢道,另一根道上的王某为此按喇叭。在事发路口停车等待绿灯通行时,张某下车过来猛力拍打对方车窗,称要一人打王某和车上乘客两人。随后三人动起手来,张某左手大拇指关节韧带拉伤。
变道者强硬,执法环境不乐观
变道违法者的恶劣情绪还引起了大量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案件。在对于变道违法的查纠中,以往的执法环境并不乐观。
2015年7月10日8时55分许,张某某驾车在中环高架路的翔殷路隧道匝道口处违法变道时,被在此执行违法变道整治任务的交警总队高架支队民警陈某某等人查获,张某某为逃避处罚,拒不服从警察指挥,且不顾执法民警人身安全,继续加速行驶,民警陈某某追赶制止时被碰擦倒地,右手部、左上肢、左下肢多处皮肤软组织挫擦伤。一些违法者虽然接受处罚,但在民警面前毫不嘴软。在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杨某在政立路路口实线变道,被交警拦下处罚。杨某为尽快赶到单位,未作出任何辩解,但事后向交警队提出质疑,认为是虚线变道,没有违法。后来,他相继向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向杨浦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后,法院判决不支持杨某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