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地方增设1至2天地方假期的自由裁量权
专家认为,我国法定节假日为11天,与世界平均水平接近。“时间之痛”的根源在于,时间管理的制度性安排太强,不利于个性化发展,需要加快实行时间供给侧改革:
一是重视并保护公民的“时间权利”,不打折扣保障带薪休假、双休等法定假日权利;
二是更加灵活,给予地方放假权力;
三是还给个人假日安排权利。
多地旅游、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普遍认为,需要制定更严格的约束制度。
业内人士认为,由国家负责规定全体公民假日,除春节、国庆长假使用的天数外,全国法定假期的余量可由地方自主安排,缓解集中出游之痛。
同时,给予地方增设1至2天地方假期的自由裁量权,用于设立地方新节日,或者与原有节日结合形成组合效应。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