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食品药品投诉60日内须反馈结果
1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该办法自3月1日起实施。
《办法》进一步细化投诉举报办理程序。首先,明确转办要求。投诉举报受理后,一般投诉举报应当3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重要投诉举报应当2日内转交同级食药监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别复杂疑难的投诉举报,需要继续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书面报请投诉举报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及投诉举报机构。
对家暴勇敢说不! 首部反家暴法将出台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被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首部反家暴法,3月1日正式施行。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有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可依照反家暴法规制。而同性的同居以及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不包括在内。
《反家暴法》的亮点之一是强制报告制度,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的封闭空间里,但现在我们不是把它放在一个私密的空间来解决,而是放在公共的空间来进行介入,如学校、医院、公安机关以及具有保护义务的机构工作人员,见到这种情况就应去报告。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失智老人、残障人士等没有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等弱势群体。
另一个亮点为撤销监护制度。“打你是为了你好”以后再也不能成为虐童案的借口。此前,虽然《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有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款,但表述较为笼统,实践中鲜有基于此剥夺监护人资格的案例。但《反家暴法》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此制度,对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儿童权益的监护人,法院可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