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附近居民发现两人并报警。经鉴定,丁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戳刺颈部、上腹部分别造成左颈总动脉破裂、肝破裂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许某遭外力作用致腹壁穿刺创并胆囊全层破裂等,构成重伤二级。
2015年7月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审理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许某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许某对公诉机关指控无异议,表示认罪。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无异议,鉴于许某系坦白,且情节较轻,建议对其处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使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许某虽具备法定可从轻处罚的坦白情节,但综合考量其作案手段、赔偿情况,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