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随即招来大片质疑,有人认为天使投资发生投资损失可获政府补偿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符,也有人担心有公司会恶意营造亏损,骗取政府补助。昨天上海市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从《办法》的酝酿、出台、目标、实施细则等各方面,一一回答了公众关心的问题。
投资机构仅限在发改委备案的110家
《办法》出台后,网上流传最广的是这样一个段子:先成立风投公司A,再找人成立两个创业公司B、C,A给B投资1000万元,除正常开支100万元之外,B用剩下的900万元买下C,实际钱回到自己手里,三个月后B经营不善倒闭,再找政府补贴60%,600万元到手。
对此,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郭箭表示,这一看就是外行人编的,因为这一政策事实上隐藏着三道防火墙。
其中最严格的是,段子中出现的风投公司A,必须是在发改委备案过的。据记者了解,通过发改委审批并不容易,即便是一家投过许多成功项目的机构,如果有一笔钱做其他用途,比如买了股票,也不能通过审批,目前仅110家机构备案。
第二,公司B是否由于经营不善倒闭,也需要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定。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马兴发说,会有专业的法律、会计机构审核这些企业,如果发现漏洞,或者财产交割不清,也不能拿到补贴。
另外,《办法》还对补贴额度设立了上限,每个项目的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对每个机构的补助不超过600万元。
作为投资机构从业人员,郭箭希望大家不要去恶意揣测投资机构,事实上,一个投资行为从选择项目开始都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并不像段子所说的那样轻松。“我们的业绩是和投资收益成正相关的,如果一直告诉投资人你的投资是失败的,无疑等于自毁长城,今后也没人会请你做投资人了。”郭箭说。
让“天使”补上成果转化这块短板
《办法》出台后,有人留言说,市场经济一个最基本原则就是权责利匹配,谁承担风险谁就应该获利。政府为什么要补贴投资失败者? 赞同这一观点者并不在少数。
马兴发表示,风险补偿的对象并不是所有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而是本市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具体来讲,就是职工人数不超过200人,且资产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企业。
“对这些企业的关注和扶持,市场是缺位的。”马兴发说,“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要站出来的原因。”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越是前期的、初创型企业,投资的风险就越大。郭箭表示,即使是最成功的天使投资,成功率也不会超过10%,而投资收益又是和成功率相关的,这也造成了一个项目后期想投的人一大把,前期却找不到投资人的窘境。
在郭箭看来,《办法》 没有违背市场规律,而是充分发挥了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机制,政府把钱交给有信誉的专业投资机构,让它按照市场化投资的规则去投资。
10年经验“打底”,2年观察“试用”
从2006年开始,上海市对本市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转化项目实施了风险补偿政策,然而过高的“门槛”限制了政策发挥作用,10年内仅有10个项目享受到了这一政策,总计“补贴”700多万元。
为了让更多科技型初创企业享受这一政策,新出台的《办法》除去了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才能享受政策的条款,也废除了投资机构需按1:1缴纳风险准备金的表述。根据《办法》,只要是110家发改委备案的投资机构在2015年1月1日起投资种子期或初创期高科技企业,都能享受这一政策。
马兴发希望人们对于这一新生事物给予更多宽容,看看能不能用两年“试用期”把创新池里的“水”蓄起来,把“鱼”养起来。
文汇报记者 沈湫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