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来自江苏常熟的朱翠文(中)抱着孩子在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的输液室输液。新华社发
针对本市儿科看病难的问题,在昨天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推出了《上海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任务》。“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创新运行机制,以就近结对、兼顾传统合作关系为主要原则,依托三级儿童专科医院和优势医院,在全市构建东、南、西、北、中五大区域儿科联合体或儿科联合团队,加强技术支撑和辐射,解决儿科常见病、多发病方面的临床服务需求,形成专科医院和优势医院支撑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格局,提高同质化水平。
注册儿科医生与儿童床位数均高于全国水平
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婴儿死亡率为4.58‰,孕产妇死亡率为6.66/10万,继续保持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副书记邬惊雷介绍,“十二五”期间,全市儿童健康事业加快发展,儿童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不断加强。市级综合医院儿科规模得到扩大,郊区5+3项目新建医疗机构产科和儿科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10%,新增新华医院、同济医院儿科床位345张。同时,上海还发挥社会办医作用,建设各类儿科医疗机构15家。
据悉,截至2015年底,全市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共有179家,其中设置儿科床位的医疗机构有68家,提供儿科门诊服务的医疗机构有141家,提供急诊服务的有76家,总床位数达到3600张 (每千常住儿童床位数为1.63张,高于全国水平),全市注册儿科医师达到3205人 (每千常住儿童医师数为1.45人,高于全国水平)。
薪酬分配政策向儿科倾斜
“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加强儿科医生队伍建设,改善儿科医务人员执业环境,薪酬分配政策向儿科倾斜。
据悉,上海将加强医学院校临床专业儿科方向教育,适时扩大儿科类招录规模;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加大儿科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儿童保健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按需开展临床医生转岗培训,加强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儿科强基层”继续医学教育。
此外,上海将建立儿科人才预警和管理机制,定期发布儿科紧缺人才目录;制定有利于儿科医师流动的多点执业政策;改善儿科医务人员执业环境,薪酬分配政策向儿科倾斜。
推行“儿童健康服务+互联网”服务模式
邬惊雷介绍,“十三五”期间,沪将创新运行机制,以就近结对、兼顾传统合作关系为主要原则,依托三级儿童专科医院和优势医院,在全市构建东、南、西、北、中五大区域儿科联合体或儿科联合团队,加强技术支撑和辐射,解决儿科常见病、多发病方面的临床服务需求,形成专科医院和优势医院支撑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支撑社区卫生服务的格局,提高同质化水平;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助疑难杂症病人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十三五”期间,上海将着重解决突出问题,缓解优质资源供需矛盾,将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儿科服务新机制,推行“儿童健康服务+互联网”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儿童预约治疗、检查和化验结果网上查询等便民服务。到2020年,市级医疗机构儿科预约就诊率超过50%。
此外,本市将改善门急诊环境,在全市综合医院建设50个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项目。坐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签约服务内容。
2020年每千名0-14岁常住儿童执业医师不低于1.5人
“十三五”期间,上海将进一步推动儿童健康事业加快发展,到2020年,基本满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实现全市每千名0-14岁常住儿童拥有儿科(助理)执业医师数不低于1.5人,核定床位不低于2张。
邬惊雷介绍,到2020年,将建成与上海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儿童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让每一个儿童都享有便捷、均等、优质、连续的健康服务,使儿童健康水平继续保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为实现这一整体目标,上海还将实现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不低于90%;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8%;新生儿、儿童主要疾病筛查率不低于90%;不断改善儿童健康服务感受度,进一步缩短儿科门急诊候诊时间;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市新生儿死亡率低于6‰,婴儿死亡率低于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8‰的目标。
探索建立儿科家庭病床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强化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功能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并规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提供儿科门诊服务。
邬惊雷介绍,“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强化包括儿童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儿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在内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功能建设;完成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新华医院新增儿科床位建设项目。
邬惊雷强调,要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提供儿科门诊服务;而三级综合医院和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提供急诊服务,并设立儿科床位。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儿科诊疗和儿童保健服务,探索建立儿科家庭病床。妇产医院必须设立新生儿床位,提供医疗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开设儿童保健门诊。并加强中医儿科建设,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儿童健康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