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件事被炒得沸沸扬扬!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前天,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
事情经过邹某患高血压已有30多年,邹某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较少。邹某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不少医药费,为省钱,邹某便让自己52岁的小女儿周某,拿着丈夫的社保卡去配药。从2011年2月至今年7月,周某用她父亲的社保卡,为母亲配药34次,报销药费11376.64元。
老周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虽意识清醒,但已无法说话,故他对妻子女儿使用自己社保卡的事全然不知。案发后,邹某和女儿退缴赃款11376.64元,并被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22753.28元。母女俩因涉嫌犯诈骗罪,于今年8月被诸暨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诸暨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周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是违规使用社保卡第一次被判刑,消息一经传出,网上炸开了锅,以后还能用家里人的医保卡买药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