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个月里,上海交警小龚被一名男子三次吐口水。
12月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该名男子日前因侮辱他人被上海青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15年5月20日8点许,交警小龚驾驶警车在上海青浦区青湖路巡逻,当行至青湖路华青南路路口时,小龚发现一辆大型货车停靠在路边,占用了整条非机动车道,遂上前责令驾驶员吴某驶离。吴某不但不听劝诫,还辱骂交警。小龚见其拒绝驶离,便对其违法停放、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因为这次处罚,吴某被记满12分,他对此记恨在心。
10月28日,交警小龚在沪青平公路东大盈港桥处理一起两车事故。正当他在开具交通事故协议书时,一名男子突然拉开站在他身边的事故当事人,对着他的正面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之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加速逃离现场。
这已经是交警小龚近三个月来,第三次被该男子吐口水了。由于之前两次,交警小龚没能看清对方的样貌,不能确定对方的身份,但这次对方正面“突袭”,使小龚确定该男子正是自己处理过的货车驾驶员吴某。
经调查取证,吴某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讯问,吴某承认自己因为受到处罚心怀不满,决心报复交警小龚。吴某交代,2015年6月至10月期间,其先后在浦仓路、青昆路等地3次对正在执勤的小龚吐口水,发泄报复。
最终,吴某因侮辱他人的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