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砍医生,致其手指骨折
2014年3月21日,张某携带长约30厘米的大柴刀,蹿至市五医院专家诊疗室,对正在埋头写病历的蔡教授后脑勺用力劈砍,蔡教授逃生,张某仍紧追不舍、一路追砍,并随意劈砍路过的无辜医护人员,致多名医护人员不同程度地出现因外伤致左顶枕部头皮列裂创、伴头皮下血肿、皮肤软组织挫伤的情况。
其中,蔡教授伤势最重,因外伤致额部、左颞顶部及顶枕部头皮裂创和右手食指中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中指近节指骨骨折,目前功能仅恢复三分之一,弯曲度只能达到三成。其为病人动手术基本以右手持手术刀及手术器械为主,今后能否继续手术还是未知数,一切只能视右手恢复情况而定。
张某被刑事拘留后,因其情绪极不稳定,公安机关特意聘请安康医院医生至市监医院对他的精神状况进行诊断,证实其作案时未发现明显的精神病性症状,评定为完全形式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
检察院:嫌疑人有恃无恐,报复社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本案后认为,从客观行为看,张某选择的凶器柴刀虽无锋口,但自重较重,有较大杀伤力。在悄然走到被害人身后,无任何警示情况下,张某趁其不备,连续打击被害人头后部,其行为本身就危及被害人生命。且张某击打两名护士时均且以敲打头部为目标,体现其整个犯罪行为有刻意追求他人死亡后果的意愿。
从主观故意看,张某在得知自己患癌症晚期后,因连日疼痛难忍,决意报复为其诊治的医生,选择的行凶对象均是医护人员,结合其到案初期的两次供述笔录均明确表示要杀害蔡医生,可反映其当时因身患绝症,有恃无恐,报复社会的故意。结合犯罪嫌疑人行凶打击的部位、次数、追寻被害人欲连续加害以及因追寻不及转而向其他人员行凶的整个过程,其到案后两次供称自己是要杀死对方,更符合其当时的主观心态。
近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了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