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针对普通游泳者服装的规定很少
澎湃新闻通过网络检索游泳场所的相关政策与规定发现,目前,对于公共游泳场所的规定,仅有《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上海市《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与《上海市游泳场所开放服务规定》等。
上述已出台的规定、规范仅涉及游泳场所的创设、管理、卫生等,对于普通游泳者本身的规定很少,也没有对于服装的限定说明。
而对于服装的限定仅出现在游泳场所自己拟定的管理守则中,一般表述为“游泳时,必须戴游泳帽,着正规泳装,禁止穿鞋及便装进入池内”,少数几个游泳场所还会强调“穿着深色、不褪色泳衣”。但是,各家现有的管理守则,并没有对于泳装尺寸等更为细节的限定。
专家:应该以公序良俗及公众忍受程度为准
对于游泳场所是否有必要进行服装方面的细节限定,澎湃新闻采访了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社会体育的两位专家学者。
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体育学院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李建国教授认为,“由于社会体育活动是公开的社会活动,当然应该有规矩与规范,至少应该以公序良俗及公众忍受程度为准。”
张晓龙副教授主要研究体育政策与法规,他表示:“非要找出相关的规范和制度来限定似乎有些勉为其难”,他并没有听说过国家或上海市对于男性泳装有专门规定,但游泳馆并非无计可施,可以自定规章制度来限制“另类”泳装进入游泳馆。
不过张晓龙个人认为,“社会在进步,如果某个人对公共安全没什么影响,法规没有必要非要限制人们穿什么或怎么穿,哪怕是在公共场所,正因为是公共场合,他们才更有这个权利。那种‘视而不见’的包容更应该宣传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