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
给个人账户打款
不规范且有风险
根据李女士的陈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与投资部姚华律师昨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难看出李女士的这家留学中介服务单位业务操作并不规范,李女士支付了相应款项,并未得到中介单位的发票、收据或者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另外,姚华认为,15万元的境外费用如何使用存在疑问,而且李女士将15万元钱款支付给留学中介单位提供的个人账户,这里也存在问题,按理李女士应该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由留学中介开具收据、发票或者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给李女士,这都极不规范,而且存在风险。
姚华认为,李女士可以提供证据,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留学中介
不兑现承诺不鲜见
姚华律师介绍,诸如此类家长在交付中介费用之后,中介并没有兑现之前所承诺的案例并不鲜见。李女士的一些做法也不可取,希望所有计划让孩子留学的家长吸取经验。
根据李女士的陈述,首先,应该注意留学中介服务协议书内容细节。譬如,李女士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奥利地公办文理类(非艺术)初中学校入学,并安排孩子寄宿在符合奥地利当地法律的可寄宿家庭,经过双方沟通交流,留学中介对以上服务内容表示了认可;可双方在签订协议书时,并未对以上商议内容予以明确约定,导致中介方在签订了协议书,收取中介费用后,并未兑现当初的承诺;李女士根据双方签订的中介服务协议书,也很难约束留学中介方的服务行为,最终导致李女士的孩子并未进入预想的学校,留学成本也变得巨大。
其次,留学所涉各项费用的约定。在签订协议书时,除了中介费明确,其他各项将要产生的费用名目,或者预估的费用范围并未在协议书中予以明确,最终导致李女士在协议书生效后,接下来需要支付的学费、寄宿费、监护费和各种代缴费用,与签约时所预见到的费用支出大相径庭,李女士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姚华建议消费者多向不同中介单位、行政监管部门和海外留学学校了解核实情况,事先预防法律风险;一定要分清楚口头承诺与协议书约束力的不同,在与留学中介签订协议书后,若发现中介服务不规范或者违反协议约定,应该暂停协议履行,以避免产生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