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以下简称《结果》),称购物网站抽检结果正品率58.7%,其中淘宝网的正品率被测定为37.25%。这一结果很快引发市场关注,但也遭到淘宝方面的抗议。昨天,一份标题为“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公开信在网上广泛传播,点名质疑此份《结果》的准确性。
淘宝:抽样太少,程序违规
公开信认为,工商总局网监司的抽检至少存在样本太少导致结果不准确、程序违规、混淆概念的三大问题。
在抽样数量上,《结果》 称,2014年8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淘宝网样本51个,京东商城、天猫、1号店的样本数量分别为20个、7个和10个,聚美优品样本3个样本,中关村电子商城样本1个。淘宝认为,“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用91件商品的抽样结果定义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中正品率极低的结论”不合理。
淘宝网还认为,工商总局网监司的抽检结果在程序上存在瑕疵。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被抽样人有复检申诉权利,但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在2014年12月11日发布“双十一网购抽检结果”和此次发布《结果》时,很多涉及的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被告知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在此情况下,工商总局直接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不符合相关程序。
监管人士:淘宝也不客观
淘宝网的质疑有道理吗?上海执法部门相关人士认为淘宝网的批评也不十分客观。
这名人士分析,淘宝网在样本数量上也质疑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厚此薄彼”——有的电商只抽样3件,就得出正品率100%的结论;淘宝网被抽检51件商品,却得出正品率不到37%的结果。可事实是,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工商部门在对网络交易商品开展监测时需要“搞平衡”,即每家企业抽查的商品数量要差不多。至于不到38%的正品率,“也要怪淘宝网自己不争气;如果销售的商品真的过硬,即使被抽查的数量再多,正品率也不会那么低。”
在程序违规问题上,这名人士认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 确实规定抽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抽样的经营者;检验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样品标称的生产者并责令被抽检的经营者限期改正。但也不排除网店提供了虚假或错误的地址,导致相关通知无法送达到经营者手中的可能性。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抽样的经营者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即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如此,工商部门有权发布相关检测结果。
电子商务平台如何打假?
虽然是淘宝网和工商总局的“互掐”,但商务部官方网站昨天也发布信息表示,高度关注这一情况。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称,面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售假问题,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加强政府与企业和行业组织的合作。
淘宝网也向记者表示,质疑工商总局 《结果》的准确性,并不是要包庇制假售假,而是希望和监管部门共同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更好地追踪假货来源地和销售路径,“连锅端”地打假。在淘宝网看来,电子商务平台虽然让假货有机会面向市场,但技术手段也实现了假货销售全程可追溯。统计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淘宝网协助各级执法部门共破获各类“双打”案件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400人,涉案金额近6亿元。
就在淘宝相关抗议发出后不久,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昨天回应,表示几次抽检并不存在什么标准差别,抽检的目的就是要发现违法线索,维护消费者权益。本次抽查的数据并不是为了反应整个市场、网购领域的质量有多差,而仅仅是一个抽检结果,不能过度解读。
杨洪丰同时指出,“非正品”不等于假冒伪劣,不是一个概念,这个很明确,此前抽查结果发布时已对“非正品”的概念作出具体的解释。
工商总局回应淘宝质疑:
网络市场需在规范中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就公众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一事,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法昌27日表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其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一直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则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于法昌还表示,网络市场需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工商机关将一如既往依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当天下午,淘宝网的官方微博转发了一条题为“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长微博,质疑24日工商总局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引发了公众强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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