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教授、国际莎士比亚协会会员末之女士
能否将你比作美好夏日/Shall I compare three to a summer’s day? 美总有凋零的时刻/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在/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7月13日上午,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教授、国际莎士比亚协会会员末之女士携新作《一个人·十四行》做客上海图书馆,分享自己读诗的心路历程,与听众一起透过莎翁缔造的诗篇棱镜看世界,寻求审美的颠覆和自我生命体验,共赴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之旅。
莎士比亚与他的十四行诗
为什么我老写同样的主题,写不累,
Why write I still all one, ever the same,
又用出名的旧体裁来创作诗篇?
And keep invention in a noted weed.
(Sonnet76:5-6)
*兴起于意大利,商籁体诗非莎翁独创
一开场,末之简单介绍了十四行诗。十四行诗,又称“商籁体”,取天籁之意,英文为“sonnet”;是欧洲的一种格律严谨的古典诗体;有几种不同的押韵格式;一般由两节四行诗和两节三行诗组成,或由三节四行诗和两行对句组成。
十四行诗最初兴起于意大利。意大利诗人达雷佐(D’Arezzo)第一个采用该诗体形式并赋予严谨格律来创作。彼特拉克(Petrarch)则是文艺复兴时期最著名的十四行诗作者。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影响遍及欧洲,十四行诗随之传入法国、英国、西班牙等国,十分流行。
当时,十四行诗在英国非常盛行,大家耳熟能详的比如玄学派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的《死神,你莫骄傲》(Death Be Not Proud);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Wordsworth)的《威斯敏斯特桥上》(Composed Upon Westminster Bridge);弥尔顿(Milton)的《我的失明》(When I Consider How My Light is Spent),都是比较典型的十四行诗。
左起:玄学派诗人约翰·多恩、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弥尔顿
*承彼特拉克,“莎式”十四行独辟蹊径
“莎士比亚式”十四行在彼特拉克之后得以发展,而具有他自己的独特性。诗体结构为三个四行的小节(quatrain)加一个对偶句(couplet);每行五个抑扬格音步(iambic pentameter),类似莎剧,即一轻一重十个音节,韵脚排列为“abab,cdcd,efef,gg”。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创作于1593~1599年间;1600年或1603年之后,开始着手整理。1609年结集出版,伦敦的出版商人托马斯·索普(Thomas Thorpe)获得独家印行权,第一版四开本中印有一句神秘的题词:“献给下面所刊印的十四行诗集的唯一促成者W. H. 先生。”1640年,约翰·本森又印了重新编排的版本,其中少了八首诗。17世纪之后就几乎没有出现过什么新的版本了。2005年亚登(Arden)版(Katherine Duncan-Jones编)加入了莎士比亚的另一首以女性视角叙述的长诗《情女怨》(A Lover’s Complaint)。末之认为,《情女怨》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共同形成了一个较为宏大的结构,身为有机整体一部分的身份坐实无疑。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共有154首,就整体架构来说,目前公认一般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1~17首,主题都是劝导一位漂亮的贵族男青年早点结婚,生儿育女,把美传承;第二部分:18~126首,讲述了诗人和年轻友人的关系变化,诗人把自己放得非常低,因为对方是青年贵族,他觉得自己配不上这段友情,不时还会嫉妒贵族对其他诗人关注,后来出于一些原因两人渐行渐远;第三部分:127~152首,基本都在描述一位黑头发、黑皮肤的已婚女人,诗人对黑女人十分迷恋,但却因此经历背叛、猜忌的痛苦,其中细节读来很难琢磨,甚至有断线的部分。
*常规出逸,奇妙的序号与复调的隐喻
莎的十四行诗具有非典型特征。末之具体讲了常规出逸的三首诗,分别是:第99首,有15行,首句为前诗末句的回应,是一首嵌入式的十四行诗;第126首,有12行,即六组对偶句,最后两行为加了括号的空行;第145首,每行只有8个音节,四音步。
末之特别提到第126首,她在书中写道:
“第一眼看到全诗,不禁意外,……它是最后一首关于作者爱友主题的诗歌,即前126首诗歌的系列的终结。……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序数标号常常是学者研究的一个兴趣点,126自有其隐含的用意:数字6与人之完美相关,并不具有神性,因而6组对偶的形式或许揭示了某种完满……126可以诠释为12/6,即序号已经预设了全诗的构造;同时126是63的2倍数,63在英文中寓意‘生命之大坎’(grand climacterics),也许诗人在此以‘坎’来总结他与友人之间的感情。……括号形式的结尾在很多版本中是被删去的,不过,我个人认为应该保留……两行空括号仿佛对应了前面两行关于账目结算的隐喻,就像账本最后要填写的数字,留白似乎提醒最后的债务必须要结清。也有一种解释认为括号分别代表了上弦月和下弦月,仿佛代表了月亮阴晴圆缺的轮回反复,回应之前的‘易变’。”
Will与莎士比亚的审美颠覆
我爱人的双眸绝不似骄阳,
My mistress’ eyes are nothing like the sun;
可是天哪,我认为我爱人比那些
And yet, by heaven, I think my love as rare
被瞎比一通的美人儿更加超绝。
As any she belied with false compare.
(Sonnet130:1,13-14)
末之新作《一个人·十四行》由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5月出版
*自由意志,莎士比亚创作的重要导向
末之讲到莎士比亚的诗歌创作,她认为莎的十四行诗和其他一些戏剧创作一样,很多都来自于他的狂野想象,其中彰显的是他的一种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包括他情感的冲击力,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种毁灭性的力量,也是他喷薄汹涌的创作力的源泉,是他创作的重要导向。
莎士比亚从来不走常规路。他年轻时耽于航海梦想,由于一些个人经历特别迷恋黑头发、黑皮肤的、来自西印度群岛的女性形象。他希望缔造一个光辉荣耀、美好有序的理性诗学王国,却又不断被他自己的艺术想象力颠覆。而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莎士比亚早早就进入到一段束缚他身心且平庸乏味的婚姻当中,所以他为了逃避现实,去当了家庭教师,但他创作诗歌的冲动和异于常规的举止,让雇佣他的执法官夫妇很不待见他,丢了工作的莎士比亚不甘于回到家里经营传统的皮手套制作工坊,再次试图离家,他来到剧团,做各种各样和演出相关的事务,包括做杂务、当演员、写剧本,最终成为了著名的诗人、剧作家。
回顾莎士比亚的一生以及他的诗歌戏剧创作,末之提到了一个核心词“Overplus of Will”,这是爱尔兰著名作家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对莎士比亚创作力的评价。“will”一词复杂多义,在十四行诗第135首中,一共出现了13次。末之说,关于“will”的中文译法较难定夺,不易译出它的复调来(著名翻译家屠岸先生在这首诗中将其译成主义、意愿、意向、意念、意图、意志等等),诗歌是很难翻译的,所以在笔记中她仍保留了英文的will。莎士比亚创作往往源于他过剩的will。伯吉斯(Burgess)通过莎士比亚之口(《不似骄阳》),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可以说是关于莎士比亚will最好的注脚:“你们永远赢不了的,因为爱既是永恒秩序的意象,同时也是叛逆与破坏的细菌,不过我们不进行荒谬的关于灵魂结合交融的讨论,那是两个太阳,是同一个轨道上的两个球体,肉体是存在的,而肉体构成了一切,文学是肉体运动的附带现象。”
末之认为,莎士比亚的情爱纠结和他对黑女人的固执痴迷,就是自由意志的一种导向,也正是这种导向推动形成的毁灭性力量,促成了诗人喷薄汹涌的创作才华。
末之译著《不似骄阳》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8月出版
*不似骄阳,秩序与审美的重新缔造
这种自由意志具体如何表现呢?末之进一步以第130首为例。“我爱人的双眸绝不似骄阳(My mistress’ eyes are nothing like the sun)”,这首诗开篇第一句就颠覆了所有的规范和既定的审美标准,跃入我们眼前的完全不是那样一个皮肤白皙、目光熠熠的传统美女形象。莎士比亚的女神有着黝黑的皮肤,隐秘、刚烈、震慑魂魄,她是莎士比亚笔下的缪斯,这个缪斯又像伊甸园的禁果,一旦尝试可能就会万劫不复。
末之认为,“不似骄阳”实际暗示了莎士比亚的价值观——不要用庸常的标准来判断事物。莎士比亚在颠覆标准的同时,树立了他心目当中美的标准。“可是天哪,我认为我爱人比那些(And yet, by heaven, I think my love as rare)被瞎比一通的美人儿更加超绝。(As any she belied with false compare.)”所以最后两行就是破除之前的标准,让人们回神觉得原来传统的标准是那样的空洞无物,早就可以抛却。美应当有各种各样的颜色,我们每个人也应当有自己的特色和精彩。
这是莎士比亚创造的理想,在这里,秩序与审美被重新缔造。
仔细想来,很有道理,亦步亦趋总是那样令人乏味,在别人设置的框架里寻找自己的价值,也是一件平淡无趣的事。如同莎士比亚自己的人生,他从一个世俗标准认为事业有成的法学家或律师,转向了剧院。狂热的莎士比亚有他冷静理性的人生规划,无论如何冲动痴狂,他都坚信自己就是艺术创作的爆发核心,他在剧场里推出了一部部戏剧,帝王将相、佳偶怨侣、小丑愚人、爱恨情仇等,他用语言文字缔造了一个个有序世界和想象空间。所以有人说莎士比亚对人类的贡献就是“重新创造人”,让我们可以通过莎士比亚的棱镜去看世界,通过他的诗去体会爱与美。末之说,她曾看过一部莎士比亚电影,里面有一段莎士比亚与年轻人的对话,年轻人问他,你都没有去过很远的地方,为什么会创造出这些。他说,问你自己的内心,你的内心就是宇宙。莎士比亚相信个人灵魂是微观宇宙,所以在他的创作当中,理性的秩序和冲动的癫狂始终撞击,个人就是风暴中心,上百首诗就是个体生命对艺术永恒的祭奠。
*芬芳永续,珍存美好延展生命
据说,莎士比亚大部分十四行诗都是他即兴创作,原本没有出版的想法。后来因为当时伦敦剧院举步维艰,生活拮据,正好南安普顿伯爵的母亲找到他,想让他写一些规劝别人早日结婚生子的商业性质的诗歌。
我们要美丽的生命不断繁殖,
From fairest creatures we desire increase,
能这样,美的玫瑰才永不消亡,
That thereby beauty’s rose might never die,
既然成熟的东西都不免要谢世,
But as the riper should by time decease,
优美的子孙就应当来承继芬芳
His tender heir might bear his memory.
(Sonnet 1:1-4)
人类总是希望永生,很多神话故事、民间传说、文学作品都试图去寻找长生不老的途径。末之认为,结婚生子、繁衍后代实质上是人类获得永存的一种代偿机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永生实际上就是记忆的延续,而诗歌正是莎士比亚留存自己记忆的一种方式。在十四行诗中,时间意象、季节更迭、生命、死亡、造化是被反复提及的话题。
时间的意象: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Sonnet 18:13-14)
生命:美好的财富要在有限的生命中得以提炼。/Make sweet some vial; treasure thou some place.(Sonnet6:4)
季节轮回:不在你身边,我就生活在冬天/How like a winter hath my absence been,你呵迅疾的年月里唯一的快乐!/From thee, the pleasure of the fleeting year!(Sonnet97:1-2)
造化:造化不送人颜色,却借人颜色。/Nature’s bequest gives nothing but doth lend.(Sonnet 4:3)
死亡:别刚愎自用,你太美丽了,不应该/Be not self-willed for thou art much too fair,让死神掳去、教蛆虫做你的后代。/To be death’s conquest and make worms thine heir.(Sonnet6:13-14)
末之这样解读:莎士比亚认为,生命是借来的,所以借用来的短短一生,应该好好享受,享受当下,“活出十倍于自我的的价值、十倍增值的美好与不怕生命终结的从容”(《一个人·十四行》,第13页),这样虽然死亡最终可能会夺去我们的生命,但我们一定会以另一种独特的方式来超越死亡,从而使记忆永续,获得永恒。
末之与《一个人·十四行》
既然太阳每天有新旧的交替,
For as the sun is daily new and old,
我的爱也就永远把旧话重提。
So is my love, still telling what is told.
(Sonnet76:13-14)
*翻译莎翁传记,于浪漫生平中找寻诗影
作为一名专门研究莎士比亚著作及其改编的学者,末之迄今为止已出版多部莎翁相关著作,比如《亚瑟的悲剧》《视觉时代的莎士比亚》《莎士比亚谜案》等。此次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个人·十四行——末之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笔记》,是末之第一次尝试用诗歌之眼,以随性慢读的“笔记”方式,书写莎士比亚的内心世界,探索其中爱与美的主题。
在分享中,末之提到,在写这本书的同时,她也在翻译另一本书,即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传记体小说《不似骄阳:莎士比亚情事》(Nothing Like the Sun: A Story of Shakespeare Love-Life,1964)。
因《发条橙》一书而名噪的伯吉斯对莎士比亚非常感兴趣,他写过一本《莎士比亚》(2015年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译介出版,刘国云 译), 该书追踪莎士比亚成就文学之路的迂回小径,相当于一部莎士比亚正史,而《不似骄阳》(中译本未出版,即将问世)则相当于是一部莎士比亚野史,该书以莎翁十四行诗为引,虚构了莎士比亚青年时代的爱情生活传奇。
末之说,《不似骄阳》基本贯穿了莎士比亚154首十四行诗的创作,也激发了她重读十四诗,去诗当中寻找莎士比亚的情爱轨迹。伯吉斯虽然是用的第三人称来写莎士比亚,但是在读的时候会发现,完全是第一人称的主观体验和一种宣泄式的、意识流的写作方式。十四行诗中莎士比亚的情爱纠葛和他对黑女人的固执痴迷也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一定的原因。这种比照式的阅读研究制造了契机,让翻译传记和写读诗笔记这两件事同时推进,互为助力。
末之分享自己读诗的心路历程,并与听众一起透过莎翁缔造的诗篇棱镜看世界
*诗无达诂,一千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谈及为什么用“一个人·十四行”作为主书名,末之认为,诗无达诂,每个人读诗都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她更愿意把这本书看作她写给自己的笔记感悟和分享给读者的阅读体验,而不是一本诗歌研究著作。《一个人·十四行》对154首诗一一进行了细读和分析,可谓深入细微。
末之将自己对莎士比亚的阅读体验分成三个不同的阶段:
(1)单独一首诗的朗读大约需要45秒至一分钟,在空间布局上,所有文字也是一眼尽览;
(2)第二遍朗读,渐渐关注到细节,如莎士比亚特有的词汇编排组合,观点,音效等;
(3)第三遍朗读,诗歌变得仿佛细腻的小幅油画,单词和词组仿佛油彩和笔触,语义关联构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意象。
三遍读完,诗歌中构造的意象及组合的画面轮廓逐渐清晰,诗人所要表达的内在情感也有些许领悟。
最后,末之还提出了“叠加式诗学”这一概念,她说,莎士比亚在十四行诗中创造了一种独特的诗学,即夸张修辞的话语与严肃庄重话语的叠加。严肃诗学就像悲剧,以本质自我为前提,指向内在和心理,坚持认为诗人要相信想象的体验,无论其富有现实还是天启特征,并将此想象交付分享;修辞诗学以社会自我为前提,指向外在的政治和国家,允许各种哪怕是丑陋的动机,如金钱、暴躁、炫耀、自恋等,因而具有纯粹的游戏性。在双重诗学的叠加之下,每个人读诗都会有自己的独特性,每个人在不同地时刻也会有新的不同感悟。
“一千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常读常新,它让我们关注自己读诗的独特性,反思自己的诗意预期。而你究竟想在阅读中得到关于自己怎样的预期,构建一个怎样的自我?无论是修辞性角度的不同的自我、不断变化的自我,还是严肃诗学角度中,关于理想自我的本质归一,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解读。正如书中所说: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排列组合和彼此发展具有一定的结构性,不过即便是一首首的随意细读也不会折损对于英语语言之美的直接感受,只需怀着对语言和文学的好奇心与兴趣,大家完全可以暂时抛却系统的、学理的文学分析,只凭着开放的心态、不带先见地进入阅读,并大声朗读。这154首十四行诗无论是词汇、句子、结构、韵律、节奏等都会带来复调的多层意义,从来没有固定、标准的解读。跨越了时空的个人体验弥足珍贵,这种自由和个性化的诗歌阅读,目的更为单纯浓烈,也一定能愉悦身心,让人汲取审美和沉思之乐。”
这些诗篇究竟是否在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似乎线索并不清晰,但是有一点毋庸置疑,即它们在等待读诗的人自己去建构出清晰的故事。
作者:闻逸
编辑:袁圣艳
责任编辑: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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