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浙江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媒体见面会通报“剑锋3号”成果,并公布10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3月下旬,为迎接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浙江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部署开展了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主题的“剑锋3号”统一收网行动。截至4月23日行动结束,浙江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88人,查获生产窝点(生产线)121个,查获仓储、销售窝点153个,查获服装、食品、建材、汽车配件等多个领域的侵权假冒产品240余万件,涉案金额逾6亿元,有力维护了“胡庆余堂”“中策”“鸿雁”以及“西湖龙井”“三门青蟹”等47个知名浙商品牌和地理证明商标的合法权益。
2月15日,浙江警方接到指令,要求对金华地区个别线下影吧非法播放春节热门影片《你好,李焕英》《唐人街探案3》等线索开展调查。2月19日,武义县公安局会同版权、电影部门,以侵犯著作权罪立案调查,至3月27日,专案组成功查清全链路流程,并将涉嫌盗录、盗播影片涉及8个省份12个城市的19名涉案违法犯罪人员抓获到案,查缴作案设备17台。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和毛某在河南安阳地区经营一家私人影吧。2月12日(正月初一),两人自《你好,李焕英》等春节档电影首映当天起,就使用高清盗录设备先后对多部春节档电影进行偷拍,并上传至其影吧服务器内供顾客点播观看。此外,两人还与12名全国线下影吧经营者建立合作关系,将自己盗录制作的最新院线电影销售给合作方。2月25日,周某、毛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金华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以来,浙江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开展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蓝剑2021”专项工作,指挥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假冒知名品牌、老字号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及顽疾性假冒伪劣犯罪等严重损害浙江创新强省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先后侦破一批领域新颖、网络庞大、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要案件,有力营造了浙江省法治化营商环境。
浙江省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1.金华武义“2·19”侵犯影视著作权案。2.杭州“3·18”特大假冒西湖龙井证明商标茶叶专案。3.宁波鄞州“11·26”侵犯商业秘密案。4.台州三门生产销售假冒“三门青蟹”证明商标标识案。5.丽水松阳“11·6”侵犯互联网付费类音视频著作权案。6.杭州上城“12·30”特大销售假冒某老字号注册商标参茸产品案。7.宁波鄞州“12·2”假冒品牌涡轮增压器案。8.嘉兴海盐“10·12”侵犯著作权案。9.嘉兴南湖“3·30”假冒浙商品牌注册商标案。10.台州玉环“1·22”生产销售假冒我省某知名品牌电饭锅配件产品案。
作者:刘海波 陈谊
编辑:付鑫鑫
图片:周尔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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