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如皋教育发布”微信公布《2020年如皋籍优秀学子报考重点师范院校且毕业后回如从教的激励办法(试行)》,表示将从“入编奖励、城区任教、列为后备干部”等多方面鼓励如皋籍优秀学子加入教育战线。
今天,“海门新教育”微信公布海门重磅政策,公布《关于推动“东洲雁归”吸引海门籍优秀学子回海从教的激励意见(试行)》,鼓励海门籍优秀学子回海从教,最高奖励高达30万!
来看两地政策详情——
01如皋市关于2020年如皋籍优秀学子报考重点师范院校且毕业后回如从教的激励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激励如皋籍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部分“双一流”(211及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让优秀如皋人从事如皋教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如皋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二、培养对象
参加江苏省2020年高考,当年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的如皋籍考生。
三、培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师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
3.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四、培养办法
1. 被录取后与如皋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
2. 市教育局对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安排参加社会实践、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
3.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且通过教师公开招聘被录用为如皋在编教师的,将安排至如皋市城区学校任教。
4. 到岗履职后,市教育局将把优秀考生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5.上述培养对象入职后,根据我市出台的《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的激励意见》(详见如皋教育信息网),最高可获8万元/人的奖励。
五、咨询电话
如皋市教育局:0513-87623071、87623016(人事科)
02海门区关于推动“东洲雁归”吸引海门籍优秀学子回海从教的激励意见(试行)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海门教育持续高质量发展,吸引海门籍优秀高校毕业生回海从教, 推动优秀海门学子“东洲雁归”,积极从事教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海门教育,特制定本意见。
一、培养对象
参加江苏省2020年高考,当年录取(1)原“985工程”高校;(2)双一流建设高校;(3)原“211工程”高校师范类专业的海门籍考生。
二、培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师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
3.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三、培养办法
1.被录取后与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
2.区教育体育局对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安排参加社会实践、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
3.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且通过海门教师公开招聘被录用为海门在编教师的,将安排至海门区城区学校任教(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到乡村从教),且在海门教育系统连续服务不少于六年。
4.到岗履职后,区教育体育局将把优秀考生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政策待遇
1.奖励办法。对通过教师招聘考试被海门教育系统录用的培养对象入职后,(1)对原“985工程”高校毕业生给以最高30万元/人的奖励;(2)对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给以最高20万元/人的奖励;(3)原“211工程”高校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给以最高10万元/人的奖励。博士生另外再加5万元,硕士研究生另外再加2万元。三类高校如有交叉的,就高享受奖励。已享受海门区委区政府其他优秀人才奖励政策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2.发放办法。在海门公办学校工作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支付40%的奖励资金;工作满三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再支付30%的奖励资金;其余30%的奖励资金在工作满六学年后按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情况发放。如自愿到乡村从教的另外给与5万元/人的奖励,发放办法同上,且可以在三年后重新选择在乡镇或城区工作。
对愿意来海从教的非海门籍高校毕业生,参照本意见执行。
五、引进方式
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引进,通过海门教师公开招聘进行,具体要求按教师招聘公告及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如皋市教育局、海门区教育局
题图:源于网络
编辑:付鑫鑫
责任编辑: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