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记者今天获悉,秦东陵一号大墓被盗案被告人张某峰在负案潜逃八年之后,还是难逃法网。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峰盗掘古墓葬一案,并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图为庭审现场。
秦东陵位于骊山西麓、秦始皇陵西侧,是秦始皇的先祖陵园,属于战国晚期的秦王陵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探明4座陵园,总面积24平方公里,共有帝王级别的“亚”字形大墓3座,诸侯及贵族级别的“中”字形大墓2座、多座“甲”字形大墓。其中,一号陵园内有两座“亚”字形大墓。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8月,被告人张某峰伙同许某超、肖某飞、齐某锋、李某民、张某、武某政、李某军(7人2012年均已被判5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大海”(在逃)等,预谋对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的秦东陵实施盗掘,并先后多次在秦东陵保护区进行探墓,在未果的情况下从武某政处得知,秦东陵一号墓处有一成型盗洞,肖某飞等人经过查看后将盗洞口进行掩埋,先后两次购买盗墓所用作案工具。
同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期间,该团伙先后多次窜至秦东陵一号墓盗洞对该墓进行盗掘,几人分工明确,开车、送风、查看接电用电情况、防风等均由专人负责,齐某锋负责电工,最终由肖某飞两次进入该墓室实施盗掘,盗取墓室内高足豆1件、高足豆底座3件及竹简7件,交由许某超带至江苏徐州,藏匿于家中。
案件发生后,西安市公安局50余名干警组成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2010年11月5日至10日,7名涉案嫌疑人被抓获,被盗的11件珍贵文物被悉数追回。2018年12月,该案主犯之一的张某峰被抓获归案。
追回的赃物经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高足豆为漆木制,为国家一级文物;高足豆底座、竹简均为国家三级文物。该古墓经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战国时期古墓葬,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被盗后追缴的国家一级文物漆木高足豆。
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张某峰伙同他人,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秦东陵,并窃取古墓葬中的珍贵文物,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张某峰伙同他人预谋盗掘秦东陵,并纠集他人多次对秦东陵实施探墓活动,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之一,且被告人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结合张某峰认罪认罚等情节,法庭依法判决其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8个月,罚金5万元。
目前,秦东陵特大文物被盗案中9名犯罪嫌疑人中的8名已被判刑。
新闻链接:被盗文物铭文,确认了被盗墓的墓主是秦始皇的曾祖父
高足豆是一种盛器,用来放食物的,这是皇家贵族才能使用的器具。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秦汉史专家张仲立、商周秦汉专家张天恩两位研究员认为,最为珍贵的是在漆木高足豆上,刻有19个字的铭文,并刻有“八年相邦薛君造”,“薛君”即齐国人孟尝君,“战国四君子”之一;“八年”指年号,为秦昭王八年。这一铭文,成为确认被盗陵墓主人的重要物证。
▲漆木高足豆上的铭文。
▲当年,办案民警身背氧气瓶深入近30米深的墓穴勘查取证。
这些文物印证了“鸡鸣狗盗”的历史典故。公元前299年,孟尝君得到秦昭王的聘书后,踌躇满志地带着“鸡鸣狗盗”等数百人马,去秦都咸阳“为相”的故事。秦昭王给孟尝君下了正式聘相之书、相印等信物,孟尝君也给秦昭王带去了特产,还有制作的漆木高足豆底座等礼物。
《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当时,齐国的孟尝君田文被秦昭王扣留在秦国,他的一个门客装狗夜入秦宫,盗出已献给秦昭王的狐裘,送给秦昭王的一个爱妾,孟尝君才获得释放。又靠着一个门客装鸡叫,骗开了函谷关的城门,孟尝君才逃回了齐国。
漆木高足豆的铭文印证了齐国人孟尝君曾在秦昭王时在秦国任相邦的史实。长期以来,一些历史学家认为相邦和丞相是一个官职,而这一铭文,则证明这是两个官职。同时也明确了秦东陵“亚”字型一号大墓的墓主人就是秦昭王(即昭襄王),即秦始皇的曾祖父嬴稷。
文:文汇报驻陕记者韩 宏
图:网络
编辑:韩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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