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官微消息,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今日表示,从2019年的第一季度起,今后每季度公布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和变化情况前30名、后30名的城市。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指出,今年5月7号生态环境部首次向社会发布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这是落实“水十条”要求,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全国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举措。
柏仇勇表示,排名范围覆盖了全国所有设置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其中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有4个城市没有国考断面。排名周期从2019年的第一季度起,今后每季度开展一次,公布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和变化情况前30名、后30名的城市及国考断面所在水体名称,重点推动“保好水、治差水”,起到一个“抓两头、促中间”的作用。
“人民群众既渴望蓝天白云,也期盼清水绿岸。”柏仇勇说道,发布排名有三方面的意义和作用:在发布大气排名的基础上,发布水的排名,既客观反映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又真实体现各级政府的水环境治理成效,充分满足公众对水环境信息的需求。同时也为全社会参与监督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一个好的抓手。第三,能够更好突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突出重点区域和城市,特别是水环境质量排名较差的地区,有效倒逼地方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形成城市间水环境质量“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最后,柏仇勇指出,参与城市排名的对象为所在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不涉及城市地下水、黑臭水体,以及未设置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其他河流、湖泊或水库。同时,城市排名靠后说明该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水体水质相对较差,并不代表该城市的整体水环境质量就一定差。两者之间有关系,但不是一个完全确定的关系,更不代表该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有问题。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微、北青网、中新网
编辑:王星
责任编辑:付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