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两类案件6961件10059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加0.2%、3.5%。”今天上午,浙江省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该院副检察长陈惠明在会上通报了2018年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了浙江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和10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依法办案 为未成年人做好司法保护
“依法办理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既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基础,更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陈惠明介绍,浙江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高度重视刑事办案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性侵、拐卖、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打击犯罪威慑力。
据悉,一年来浙江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694件3708人,同比增加23%。法院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0人,占已决案件数的10%。浙江省检察院未检处先后挂牌督办重大敏感案件12起。温州瑞安隆山小学杀人案发生后,省检察院全程跟踪督办,指导温州市县两级院提前介入、快捕快诉,集中精力做好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被告人林建厦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现此案正在省高院二审当中。海盐王某某强奸、故意杀人案上诉后,省检察院指派骨干力量审查全案证据并出席二审庭审、发表出庭意见,充分揭露被告人王某某奸淫幼女、杀人灭口、毁坏尸体并企图转移现场等严重罪行,给犯罪分子予迎头痛击。省高院现已裁定维持对王某某死刑立即执行的一审判决。
探索分级干预机制 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面对未成年人涉嫌共同犯罪、黑恶犯罪等情况,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或者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做到当罚则罚、及时惩处。2018年,浙江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未成年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31人,其中起诉未成年人作为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的犯罪集团和团伙共11个。
另一方面,浙江省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政策,通过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手段,加大力度教育挽救涉嫌轻罪未成年人,2018年全省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率38.7%,不起诉率37.9%,附条件不起诉590人,同比均呈现上升趋势。
“同时,检察机关还做好办案外的‘文章’,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救助,通过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监护干预、就学就业安置等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保护。” 陈惠明介绍,去年,浙江省有187人得到了200万元的司法救助。并且推进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建设,去年全省新增未成年人帮教基地79个。借助社会调查、人格甄别等措施,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爱心企业、公益组织等共同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经观护帮教去年有31人考上大学。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陈惠明介绍说,为推动源头治理,促进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惩防体系,在“一号检察建议”下发后,各地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网吧、娱乐场所,以及非法使用童工、义务教育阶段缀学等问题,分别以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发布未成年人检察白皮书等形式,推动党委政府加强专项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制度规范。
据统计,2018年以来,浙江全省共有451名检察官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教育活动1767场次,涉及中小学校、幼儿园1697所,覆盖师生家长85万余人,并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57个。
作者:刘海波
编辑: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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