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会后,杨传堂同记者交流。新华社发
“网络约车是个新生事物,不能完全套用原有管理制度。”14日上午,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是不合法的。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必须要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政府需要进行相应监管。
专车快车属运输服务,顺风车利于交通资源利用
在回答记者关于“加强网约车管理会不会让它发展不下去”的问题时,杨传堂说,世界各国对如何监管网约车一直争议不断,许多发达国家对网约车持完全禁止的态度,美国各个州也是有禁有放。“我们在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并通过设计可以操作的、可以执行的具体政策,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层次的出行需求。”
“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业务产品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的范畴;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也具有积极意义。”杨传堂表示,他也曾坐过网络约车,如何给它“量体裁衣”地提供一个合法的出路,这是目前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暂行管理办法中所考虑的。
出租车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份子钱”需改进优化
去年,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就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杨传堂表示,出租车改革主要有两个导向:一是要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二是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他表示,交通运输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完善相关政策,推动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和实施。在改革中,出租车行业要明确定位,建立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改革经营权管理,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改革“份子钱”制度,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有记者提出,“打车难”是由出租车牌照管制而造成,今后会不会放开出租车经营权数量和价格?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来说,道路资源有限,必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必须要对经营权总量有所调控,调控目的是让出租汽车处在一个合理的交通结构上。以北京、上海为例,出租汽车在整个城市中,除了步行以外,占出行比例大约5%至8%。
“改革的过程中,明确的方向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目的就是为了让服务进入良性循环,用服务赢得经营权。”刘小明表示,改革中经营权的费用是否可以完全放开取决于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大城市、特大城市在考虑交通结构和发展过程中,一定会考虑到城市道路容量和公共交通的发展水平。对中小城市来说,受限于公共交通的通达深度、服务时间和服务范围,很难全天候、全覆盖,可以适当放开一些管控———总体来说,是要因城而异、因时而异。
在回答有关“份子钱”的问题时,刘小明表示,“份子钱”是一种管理模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现在很多地方采取了不同方式来优化管理模式,有些城市采用了员工制方式,有的地方组织行业协会、企业、驾驶员和工会组织进行协商。出租车改革强调和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新技术,结合实际运营情况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网络约车经营许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谈到网约车平台应当取得经营许可的问题,刘小明说,要通过尽可能减少许可环节为网约车平台企业提供最大便利,同时必须保证网约车能够满足公众基本服务要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结合互联网企业服务特点和出租汽车区域管理特征,初步的想法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出租车服务已经实现了线上和线下的结合。线上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来进行许可,这个许可全网通行,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线下实体服务———你在南京服务就在南京拿许可,在杭州服务就在杭州拿许可。”他表示,这样的模式简化了工作程序,有利于网络约车平台企业在一个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运营服务。
(本报北京3月14日专电)
本报特派记者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