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樊丽萍)聚焦我国历史建筑物及其环境研究、保护和再生学科领域的第一本大型综合性专业期刊《建筑遗产》昨天在同济大学举行创刊首发式暨专家研讨会。多位与会学者指出,国内建筑文化遗产已到“应保尽保”之时,而在具体的保护举措上,基于中西方之间显著的文化差异,加之中国绝大多数城市的旧城区改造和西方国家完全不在一个时空层次上,所以中国的建筑遗产保护完全复制西方经验不可行,必须因地制宜、走自己的道路。
出任《建筑遗产》 主编的中科院院士、同济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教授常青介绍,中国的建筑遗产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以官式建筑为代表的古典建筑遗产;分布于各个地域的风土建筑遗产;在西方建筑影响下的近现代建筑遗产。随着时代变迁,第一类建筑遗产的历史功用多已改变,因而大多已成为标本式的“死”遗产。而第二和第三部分建筑遗产则因生活形态的存留或对现代功能的适应,大多仍是旧体新用的“活”遗产。
由此谈及当下的建筑遗产保护,常青说,主要目的在于保存体现其价值的历史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而在这方面,西方一些国家在建筑遗产“修复”方面走过的“弯路”不失为一种借鉴。比如,在法国大革命以后的一段时期及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曾对大量哥特式教堂等历史建筑作了没有根据的形态美化和风格完形。如此改头换面的修复虽然让一些留存下来的建筑非常光鲜,但无异于一种破坏。
在过去30多年中,上海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在摸索中走出了一条具有上海特色的道路。中科院院士、同济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教授郑时龄介绍,上海这座城市对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一个缓慢的认识过程。目前,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大约4500万平方米的历史建筑中,约三分之二已不复存在,1949年统计的9214条里弄剩下不到1000条。而自2002年以来,上海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很大成绩,也初步探索出适合上海的保护模式,即坚持使用与保护相结合,在使用中保护。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上海的建筑遗产保护项目,基本都以考证、研究、测绘、调查作为保护修缮的依据,确定保护性修缮的目标和重点部位,确定修复参照的样本年代。
专家们认为,由于登记在册的建筑文化遗产在具体的修复过程中,还涉及资金保障、专业人员队伍支撑等问题。诸如上海这样经济实力已经达到相当水平的大城市,不妨建立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基金,采用多种融资渠道,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实行保护和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