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月30日下午,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日内瓦世卫组织总部再次召集2019-新型冠状病毒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并在会后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那么,什么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以及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事件”。
该定义意味着:1、情况严重、突然、不寻常或意外;2、公共卫生影响超出了受影响国家的边界;3、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世卫组织此前历史上一共确定过5件“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早的一件是2009年墨西哥和美国南部的H1N1甲型流感(又称“猪流感”),最近的一次是2019年刚果(金)的埃博拉疫情。
《国际卫生条例(2005)》第十五条规定,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发布“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时建议后,按照规定,可以根据形势的变化随时撤销,而且三个月后自动失效。事实上好几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在疫情爆发后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宣布解除。
2009年3月前后,H1N1甲型流感开始在墨西哥和美国南部爆发,4月,这次疫情被世卫确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0年8月世卫宣布H1N1甲型流感疫情结束。此次“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历时1年5个月。2016年2月世卫组织宣布巴西寨卡病毒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年11月,世卫组织宣布寨卡疫情结束。从定性到解除,历时9个月。
作者:文汇报驻联合国记者 贾泽驰
编辑:陆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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